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范冰冰台灣籍經紀人和老婆離婚 求法官讓他們「好聚好散」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18年10月17日07:26 • 發布於 2018年10月17日03:46

大陸影星范冰冰的台灣籍經紀人穆曉光(本名牟恩廣),認為從未和黃姓妻子同居,夫妻感情蕩然無存,向法院訴請離婚,另要求法官在判決書內,避免記載雙方口出惡言之字句,讓兩人「好聚好散」。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兩人分居兩地,生活鮮少交集,感情維繫困難,日前判准牟恩廣和妻子離婚,可上訴。

范冰冰因工作逃漏稅等,需補繳約44億元罰金,至今仍未公開現身;她的經紀人牟恩廣則涉在大陸稅務機構調查范冰冰公司時,指示員工隱匿、銷毀相關會計憑證、帳簿等,阻撓調查;據報導指出,牟恩廣等人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案件仍在調查中。

牟恩廣除工作外,家務事也浮上檯面,他向法院主張,和妻子2013年間結婚,但婚後並未共同生活,他長期在大陸工作,回台灣期間都住在台北晶華飯店,也未和妻子同居,夫妻之情蕩然無存,為了讓雙方好聚好散,以免傷和氣,決定口不出惡言來離婚。

他的妻子則表示,雖然婚後牟恩廣的事業重心在大陸地區,兩人聚少離多,但並沒有像牟恩廣所說的「從未共同生活」,另表示雙方曾經同住過公司,2、3個月就會住在那邊,結婚一年多後,兩人才沒有住在公司。據了解,牟恩廣在台灣設立海視傳播公司,妻子則掛名監察人。

法官認為,牟恩廣和妻子結婚至今,因工作長期滯留外地生活,而和妻子分居兩地,多年來生活很少交集,夫妻感情維繫困難,分居期間也不見兩人積極維繫婚姻和感情,判准兩人離婚。

另判決書指出,牟恩廣為了化解紛爭,決議在法庭和妻子「好聚好散」,也請求法院在判決書內,避免以口出惡言的方式,記載雙方的攻擊或防禦言語。法官為了圓融解決家事紛爭,以及司法為民的理念,同意以簡易方式做出判決,符合當事人需要。

藝人范冰冰台灣籍經紀人穆曉光(本名牟恩廣),認為從未和黃姓妻子同居,夫妻感情蕩然無存,向法院訴請離婚,另要求法官在判決書內,避免記載雙方口出惡言之字句,讓兩人「好聚好散」。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羞辱少年「最離譜法官」周靜妮撤職定讞 律師資格一併遭沒收

鏡新聞
02

快訊/天雨路滑釀禍!國3苑裡段轎車自撞護欄「車體變形」 2人當場慘死

三立新聞網
03

洗髮區淪砲房!人妻美髮師偷吃熟客 綠帽夫裝監視器目睹激戰57次

鏡週刊
04

紅傘成最後線索!新屋婦離家失蹤24小時 3公里外尋獲遺體

CTWANT
05

夜飆「最強公路小牛」! 拒酒測.無照挨罰25萬 警曝超跑是租的

TVBS
06

15年前幫拍廣告小女孩長大了! 與林佳龍溫馨重逢畫面曝光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