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3項交通違規1年犯3次就得回訓矯正! 潑髒水害行人衣服濕也算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交通部日前公布駕照管理新制,明年起為矯正違規駕駛人違規行為,將新增3項特定違規行為,一般駕駛人在1年達3者、營業大型車職業駕駛人1年達2次者,納入矯正講習對象,必須上3小時矯正防制班,其中1項違規就是「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
3項特定違規行為,第一是闖紅燈。第二是無號誌路口未依路權行駛,在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
第三是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的行人穿越道、醫院及學校等未依規定減速,包括行近鐵路平交道,不將時速減至15公里以下;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或隧道標誌之路段或道路施工路段,不減速慢行;行經設有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不減速慢行;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減速慢行;行經泥濘或積水道路,不減速慢行,致污濕他人身體、衣物;因雨、霧視線不清或道路上臨時發生障礙,不減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