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加速打造「滾裝船」 學者:接受徵集可視為軍事載具
外媒報導指中國正加速打造多艘「滾裝貨輪」,並可能運用在軍事用途,影響區域和平穩定。外界擔憂共軍利用民間船隻掩護軍事行動,台、美等防衛作戰時恐難以「先制打擊」。不過,學者指出,一旦中共發布民船徵集令,這些船隻就可視為軍用載具,將不受國際法「不得攻擊民用船隻」的規範保護。
「澳洲廣播公司」(ABC)29日引述美國情報單位資料,指出中共計劃於2026年前加速建造76艘大型商用滾裝貨輪(Roll On-Roll Off),目的可能用於發動侵略行動時載運部隊與車輛,恐將威脅印太區域安全。
對此,國防部長顧立雄30日表示,國軍持續掌握中共滾裝貨輪動態,且務實評估其在軍事上可能的效益,並做好相關的應處計劃作為,後續會透過兵推或是實兵操演加以驗證。
不過,由於國際法規範不得以軍事力量攻擊民用船隻,我方面對此情況恐難進行「先制打擊」,甚至讓中共以民船偽裝,達到「木馬屠城」的效果。對此,台灣國際法學會副秘書長林廷輝說明,民用載具若在戰時被徵召,成為國家公務器具或軍用物資的一部分時,法律性質就會改變,成為合法的軍事目標。因此,只要中共發布徵集令,這些民用滾裝輪就可被視為軍事載具。
至於平時、準戰爭或境域封鎖狀態下,台灣也有行政法規上的作為來應處。林廷輝說:『(原音)它還沒有轉變成戰爭法規的時候、或者是沒進入戰爭狀態、武裝衝突的時候,其實是可以運用行政法規,就是說我為了要檢疫可能的傳染病、可能走私偷渡,或者是有窩藏其他的偷渡客之類的,這個理由來講的話,可以在我們的領海跟臨接區當中進行海上攔檢跟登船檢查。』
國防院戰略資源所所長蘇紫雲則認為,運用滾裝輪進行部隊運輸屬於第二波軍事行動,除非中共已取得海空絕對優勢,不然這些滾裝輪也難有用武之地。蘇紫雲說:『(原音)這是他的軍事想法,看起來很美好,可是現實很骨感。國軍準備這樣的狀況其實也幾十年了,藉由防空飛彈跟反艦飛彈創造有限的這個海空優勢,阻絕他們的登陸作為。所以如果中共無法掌握絕對的空優、海優,那這些船是沒有用的。』
蘇紫雲也說明,中共運用民船進行軍事用途其實是參考二戰期間美軍登陸作戰的經驗,最早從90年代就開始進行。而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任後,大力推動所謂「軍民融合」,並有計劃的補助民間建造符合軍規使用的各類商船,這些都已經行之有年,對於相關動態,我方都有注意及準備。(編輯:沈鎮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