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萬人有感減稅80億!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50% 明年報稅即適用
財政部今(11)日表示,總統令今天公布《所得稅法》17條、126條修正案,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社會保險費也可比照健保費可全額列舉扣除,明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即可適用。
財政部說明,因應少子女化問題,該部配合行政院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提出「婚育家庭再減稅」措施,本次修正明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50%,即每位免稅額由新台幣10.1萬元增加為15.15萬元,預計受益人數237萬人,減稅利益約80億元。
而且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加碼仍可與6歲以下的幼兒學前特扣額疊加適用。也就是自今年度起,育有6歲以下子女,第1名可享有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15萬元,第2名以上22.5萬元,加計免稅額15.15萬元,合計可減除金額第1名為30.15萬元,第2名以上為37.65萬元,大幅減輕育兒家庭租稅負擔。
另外,本次修法也通過個人參與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社會保險,為社會安全制度之一環,且多具依法強制加保性質,與全民健康保險費性質類同。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正明定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不受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額度2.4萬元之限制。
財政部表示,本次修正免稅額及保險費列舉扣除額規定,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15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