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歲老婦悶死癱瘓兒獲總統特赦 北檢:特赦證明書已送達簽收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總統賴清德今日發布特赦令,特赦殺害52歲患小兒麻痺么子的82歲婦人林劉龍子,免除執行刑罰;對此,當初偵辦並起訴及負責執行作業的台北地檢署表示,總統頒布特赦令後,法務部今下午3時許已派員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北檢,檢方立即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下午4時許,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受赦免人簽收,後續將依總統特赦令及赦免法規定,免除受赦免人刑之執行,不予發監執行。
台北市松山區82歲林劉龍子長期照料患有重度小兒麻痺的52歲林姓么子,心力交瘁又擔心自己年事已高,若過世將無人照料兒子、也不想連累其他家人,2023年5月以膠帶封住兒子口鼻致死,台北地院去年5月依家暴殺人罪將林劉婦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並於判決書中建請總統予以特赦;被告辯護人上訴後,今年1月16日辯方撤回上訴,全案確定判2年半定讞,總統賴清德今依職權發布特赦。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檢方指出,本案一審台北地院判處林劉龍子2年6月徒刑後,經林劉龍子提起上訴,檢察官未上訴,今年1月16日林劉龍子撤回上訴,全案確定;北檢於1月26日收受全卷,並於翌(27)日分執行案件,尚未發監執行。
檢方表示,總統頒布特赦令後,法務部今下午3時許已派員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北檢,檢方立即由主任檢察官梁光宗於下午4時許,將特赦證明書送達受赦免人簽收,後續將依總統特赦令及赦免法規定,免除受赦免人刑之執行,不予發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