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北市17歲少女遭絞碎機奪命 離譜雇主竟沒幫投保
家住新北的17歲葉姓少女,上週六(31日)於台北漁產旁的資源回收廠時,因未將絞碎機關閉,就清理機械上的殘膠,過程中遭捲入慘死,警方已將劉姓負責人依過失致死和違反職安法等函送地檢署偵辦,只是現在劉姓雇主又被查出,並未替葉姓少女投保勞健保,這部分也將被移請勞保局、健保署裁罰。
上週六17歲葉姓少女原本曾因身體不是前往就醫,但最後又回到工作崗位,傍晚葉姓少女正在進行絞碎機殘膠移除工作,但卻因為機器未停止運轉,少女就捲入慘死,事發當時劉姓雇主和女友也在場,聽聞聲響後跑去查看,但為時已晚。
事發後北市勞檢處調查後,認定雇主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77條:「雇主對於自粉碎機或混合機,取出內裝物時,應使該機械停止運轉。」還有職安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因葉女發生職災死亡,已構成職安法第40條刑事責任,即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0萬元以下罰金。
另雇主使未成年葉女從事危險性工作,違反職安法第29條第1項第6款:「運轉中機器或動力傳導裝置危險部分之掃除、檢查等。」規定,亦構成違反職安法第41條之刑事責任,即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據了解,葉姓少女到該處工作已有8個月之久,經查雇主並未替葉姓少女投保勞健保,這部分北市府也將移請勞保局和健保處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