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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死刑、國三生割頸不行?家長痛批「法官是幫兇」…律師揭「1關鍵字」:不可能判

鏡報

更新於 02月15日05:40 • 發布於 02月15日05:40 • 鏡報 古靜兒
楊父痛批《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圖/攝影林煒凱

新北市某國中2023年12月發生的「國三生割頸案」引起全台關注,其中「乾哥」郭姓男子坦承持刀刺死受害者、教唆者「乾妹」林姓女子則不認罪,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並在近日裁定郭男有期徒刑12年、林姓女有期徒刑11年定讞。除了受害者楊姓男子的父親對判決不滿,不少民眾也對此相當憤慨,而經常針對時事發表看法的律師林智群就點出一項關鍵字直言:「這個案子本來就不可能判死刑無期徒刑。」

國三生慘遭割喉身亡 郭姓少年犯案後遭收容

此事要回顧到2023年12月25日,一名林姓女學生前往楊姓男同學班級找人時,因不滿被對方訓斥、趕出教室,後來和郭姓男同學找上楊男理論。怎料雙方從口頭爭執變成肢體衝突,郭男後來還掏出彈簧刀狂刺楊男頸部、頭部,造成楊男命危送醫、重傷不治。

由於此後爆出郭男和林女是「乾兄妹妹」關係,且前者非但在被逮後一直都對外宣稱自己是黑道「天道盟」、「華山會」的一份子,後者又遭爆涉嫌串證,也讓此案曝光後引起全台關注。郭男案發後遭警方移送,並依法收容於法務部矯正署台北少年觀護所,由於2人都是未成年人,後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進行審理。

楊父與石一佑出席記者會。圖/攝影林煒凱

為何國三生割頸案不可能判死刑?律師無奈揭「關鍵字」

針對此案,最高法院於本月12日駁回上訴,維持郭男有期徒刑12年、林女有期徒刑11年,全案至此定讞。受害者楊姓少年的父親隔天也在民進黨新北市議員石一佑陪同下於新北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哀慟發表長達3695字的「18點聲明」,嚴詞痛批司法不公,直指《少年事件處理法》是「惡法」,更怒斥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

楊父指出,明明同樣都是奪走一條人命,毒駕致死事件經國民法官審理後判處死刑,然而割頸致死事件卻因《少事法》導致刑責落差懸殊,因根據《少事法》規定,加害者扣除收容期間只要服刑滿1/3,可能只要約4年就能申請假釋,甚至不會有任何前科記錄,形同鼓勵少年犯「關4年出來當老大」,也讓他痛批:「法官到底在保護誰?」

對此,林智群律師透過粉專指出,根據《刑法》第63條規定,未滿18歲或滿80歲的犯罪者,不得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未成年人的有期徒刑上限就是15年,為此也表示,這起事件本來就不可能判死刑無期徒刑,至於楊父提及的毒駕致死案件,由於加害者與死者皆為成年人,判刑自然不同,但他也無奈嘆道:「不過家長一定聽不下去的。」

PO文曝光後頓時引起熱議,不少網友都認為,法律理應跟著時代變化與時俱進:「社會共識應該優先修法了。以前的法令對當前的社會狀況可能已經不敷使用了」、「這法條已不適用,現今知識及3C的爆炸時代了,以前人們是良善純樸,現在已經差距太遠了,支持修法,這法律目前適用在6歲以下」、「這種是一種特權,給了惡魔有至少2次殺人機會,所以這種惡法該修,世上想殺人的不少,需要用嚴刑遏止」、「上限既然是15年,那為何不判15年?難道這個行為還達不到上限?」

★遇到暴力時的應對與求助:請立即撥打110 報案,或者撥打113保護專線 24小時諮詢求助 (全年無休)。保護自己請閃避離開現場,保護頭、臉、頸等重要部位。勇敢求助親友或社工、律師的協助,或尋求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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