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對美國打伊朗存分歧 不遣責將自食其果?
(德國之聲中文網)美以空襲炸死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的消息傳來後,歐洲街頭擠滿了歡呼雀躍的伊朗僑民。
“獨裁者死了。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一位載歌載舞的男子在布魯塞爾街頭告訴德國之聲記者。
與此同時,歐盟官員對伊朗政權的批評也毫不遜色。他們因伊朗侵犯人權而對其實施了一系列制裁,並嚴厲譴責了伊朗近日對海灣國家的報復性空襲。
但他們現在也面臨著一個熟悉的外交窘境。
據紅新月會稱,此次美以空襲除了炸死哈梅內伊外,還造成至少555名伊朗平民喪生。那麼,美以的空襲是否符合國際法以及歐盟常標榜是其捍衛者的“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呢?在周一(3月2日)的新聞發布會上,歐盟發言人大部分時間都在回避記者提出的這個問題。
“不要愚蠢的交戰規則”
美國總統特朗普周一表示,美國正在“確保世界頭號恐怖主義資助國永遠無法獲得核武器”,並致力於摧毀伊朗的導彈能力。
但華盛頓並不試圖通過國際框架為其打擊行動作辯護。事實上,國防部長赫格塞斯表示,美國是“不顧所謂國際機構的言論”采取了行動——“不要愚蠢的交戰規則”。
他還抨擊了美國的“傳統盟友”,稱他們“在動用武力問題上畏首畏尾、猶豫不決”。
這一表態勢必在分裂的歐盟內部引起截然不同的反響。
德國vs.西班牙?
以柏林為例,德國總理默茨一直小心翼翼地避免批評華盛頓。
他周日向記者表示,“從國際法出發進行分析難以產生實際的影響“。他補充說,“現在不是對我們的伙伴和盟友指手畫腳的時候。盡管我們有所保留,但我們與他們有許多共同的目標。”
鏡頭切換到西班牙首都。該國首相桑切斯上周六發表了截然不同的言論:“我們反對美國和以色列的單邊軍事行動,這代表著局勢升級,並加劇了國際秩序的不確定性和敵對情緒。”
法學學者們對此也存在分歧。
國際法對此有何規定?
劍橋大學教授、智庫查塔姆研究所國際法項目主任馬克·韋勒(Marc Weller)認為,答案顯而易見。
他周日表示:“目前對伊朗的持續攻擊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韋勒在一份分析報告中寫道:“國際法不允許在他國未發動武裝攻擊的情況下,以武力回應他國的敵對姿態。”
他還表示:“以武裝報復的方式回應過去的挑釁也是不允許的。只有在別無他法、無法保護一國免受武裝攻擊的情況下,武力才是最後的手段。”
韋勒認為,用武力拯救民眾免遭本國政府迫害或許合法,但他指出,伊朗政權上個月對示威者的殘酷鎮壓“可能尚未達到”足以構成外國干預理由的程度。
“法律並非孤立存在”
英國雷丁大學法律、沖突與全球發展學教授羅莎·弗裡德曼(Rosa Freedman)對此持不同意見。
“作為一名法學學者,你必須從更廣闊的視角來看待這個問題。法律並非孤立存在,”她周一向德國之聲這樣表示。
她說,“幾十年來,伊朗在這個政權統治下,不僅對以色列,而且對整個地區都構成了威脅。他們非常明確地表明了自身構成的威脅,以及他們擁有和使用核武器的野心。”
弗裡德曼表示,僅僅閱讀法律文本可能會引發關於合法性的爭論,“但如果你從法律的目的和聯合國的宗旨來看待這個問題,那麼很明顯,在伊朗發展核武器的背景下,美以聯合打擊伊朗的行為是完全合法的。”
美以聯合空襲是否開創了一個危險的先例?
事實上,這場辯論很大程度上仍將停留在法律教科書的範疇內,因為它不會訴諸法庭。
聯合國安理會可以在沖突情況下實施制裁或設立禁飛區,但弗裡德曼表示,美國可以否決任何針對其自身或其盟友的行動——就像俄羅斯阻止了針對其在烏克蘭戰爭的行動一樣。
簡而言之:“更強大的國家更有能力為所欲為。”
查塔姆研究所的馬克·韋勒認為,這恰恰是各國政府應該更加積極發聲的原因。他說,“這種不願強調這是非法行為的做法可能會助長一種更廣泛的觀念,即使用武力作為國家政策手段正再次變得可以接受。”
對於歐洲來說,這可能會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
韋勒指出:“如果沒有明確的原則可依循,就很難反對俄羅斯的進一步侵略以及中國的潛在擴張主義,而不被指責使用雙重標准及虛偽。”
Xenia Polska 和Finlay Duncan對本文亦有貢獻。
DW中文有Instagram!歡迎搜尋dw.chinese,看更多深入淺出的圖文與影音報道。
© 2026年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任何不當行為都將導致追償,並受到刑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