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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旅遊帶藥險被當毒販!醫師公開10大攜藥禁忌,做1事恐觸法罰上萬元

食尚玩家

更新於 03月09日15:07 • 發布於 03月08日16:00

國際旅遊逐盛行,許多民眾在出國前都會先到診所請醫師開立備用藥品,以防旅途中身體不適。然而,各國對於藥品入境的管制規定差異甚大,稍有不慎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麻煩。先前就有國人因攜帶含特定成分的止咳藥入境韓國,差點被當成毒販處理,在機場海關被扣留搜查長達1小時,讓原本愉快的旅程變成驚魂記。

出國旅遊帶藥險被當毒販

小兒科醫師柳雱邁在臉書粉專分享,有媒體報導一位台灣旅客前往韓國旅遊時,在領取行李時發現行李箱被掛上黃色大鎖,隨即被海關人員帶到小房間進行長達1小時的搜查。經查證後發現,問題出在旅客攜帶的醫師開立的備用止咳藥,其成分在韓國屬於嚴格管制藥品,因此差點被當成毒販對待。

10大出國帶藥限制避免觸法

柳雱邁醫師指出,農曆年節到診所申請開立出國備用藥的民眾明顯增多,他深知家長和慢性病患者對於出國備藥的擔憂,各國對於藥品入境的規範差異也很大,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他特別整理出10項出國攜帶藥品的重要建議:

1. 藥品必須保留原廠完整包裝

絕對不要將藥品拆散後裝入夾鏈袋,應保留原廠錫箔排裝、藥盒或藥袋,方便海關查驗藥品名稱、成分及劑量資訊,在被開箱檢查時能節省大量解釋時間。

2. 隨身攜帶英文診斷證明或處方箋

特別是長期服用或醫師開立的處方藥,應向醫師申請英文版證明文件,這是法律上證明藥物為醫療必需且合法持有的最有力證據。

3. 特定國家的禁藥成分

以韓國為例,新聞案例中的止咳藥含有Dextromethorphan成分,雖然在台灣極為普遍,但在韓國入境規範中卻極為敏感。另外,含有可待因(Codeine)的咳嗽藥水也需要特別留意。

4. 管制藥品如精神科用藥有嚴格限制

治療過動症的利他能(Methylphenidate)、安眠藥或抗焦慮藥物,在日本、韓國等國都屬於嚴格管制品。如果攜帶量較大,必須事先向該國衛生單位提交申請。

5. 遵守日本輸入確認書規範

日本規定處方藥限帶1個月分量,非處方藥(成藥)限帶2個月分量。如因慢性病需攜帶超過此限額,或需攜帶針劑如胰島素,應於出發前向日本厚生勞動省申請輸入確認書。

6. 液體藥劑的航空安檢規範

兒童感冒藥水單瓶若超過100毫升且要隨身攜帶,必須在安檢時主動出示醫師證明。其餘建議託運,並確保包裝完整防止滲漏。

7. 針劑與醫療器材的處理

如需攜帶注射器、針頭等醫材,建議放置於原包裝內,並備妥英文診斷證明,在報到時向航空公司確認相關規定。

8. 嚴禁幫他人攜帶藥品

藥品入境僅限自用範圍,切勿幫親友攜帶藥品,尤其是幫他人攜帶來源不明的包裹,以免因違反藥事法或更嚴重的法規而觸法。

9. 採取主動申報策略

若對藥品成分是否合規有疑慮,建議於填寫海關申報單時主動勾選藥品項,並經由紅線通道主動詢問海關。誠實申報通常能避免被課予刑事處分或罰鍰。

10. 出發前諮詢家庭醫師

由於各國管制規定會動態調整,建議出國前1至2週安排回診,由醫師針對健康狀況與目的地國規範進行藥物調整,並預留開立英文證明書的時間。

台灣攜帶藥品入出境規定

衛福部食藥署表示,旅客返國攜帶藥品入境,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非處方藥每種最多12瓶,總數不得超過36瓶;處方藥若未附醫師處方箋,以2個月用量為限;如備有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則不得超過合理用量,且最高以6個月為上限。
此外,慢性病或需使用管制藥品者,如有攜藥出國需求,應隨身攜帶醫師處方箋。於國外購藥帶回,也須確認是否含我國列管成分,並注意各國規範差異。食藥署提醒,出國後攜帶藥品入境,僅能供自用,不得販賣,違者恐面臨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甚至涉及刑責。

▲攜帶藥品入出境要注意當地的規定。(示意圖,圖片來源: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柳雱邁醫師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FzHFrRSn7/

衛福部食藥署

網址: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4&id=t62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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