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提修法 義務役服役期間政府提繳6%退休金
自明年1月1日起,義務役期回復為1年,為增進義務役退休權益,行政院會今天(21日)通過「義務役服役期間提繳退休金條例」草案,役男服1年期義務役期間,由政府按月為其提繳6%退休金,儲存至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草案適用對象為,20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人員,依兵役法服義務役的預備軍官、預備士官及常備兵役現役者,以及依替代役實施條例服替代役者。草案規定,上述對象服役期間,由國防部、海委會海巡署、國安局及內政部編列預算,按月位役男提繳6%的退休金,役男亦可於6%範圍內自願提繳,併同儲存於勞動部勞退個人專戶內。
草案規定,退休金提繳作業、程序、手續與請領、計算方式、收益分配及相關事項,除條例本身另有關定外,準用勞工退休金條例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