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寬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 首次申請期限延長為2年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促進具創意想法的外籍創業家來台發展,蔡政府最近公告延長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的期限,經濟部在行政院公報上公告修正「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首次申請居留期間由原本的最長1年期限,延長為2年,這項新規定自本月21日起生效。
依據現行規定,外國人申請創新創業居留簽證,首次申請居留期間最長為1年,在台事業符合一定條件,得申請展延,但每次展延期間不得逾2年。
經濟部最新公告修正「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資格審查處理要點」,明定外國人申請創業家簽證及外僑居留證,首次申請居留期間為2年,在台事業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者,包括:最近1年或最近3年平均年營業收入達新台幣300萬元以上;最近1年或最近3年平均年營業費用達新台幣100萬元以上;聘僱全職台籍員工數達3人以上;其他足資審核的營運實績,並經主管機關認定對國內經濟發展有貢獻者。符合條件者可在外僑居留證有效期間屆滿前4個月內,在外國人才申辦平台申請延長有效期間,每次展延期間不得逾2年。
根據新修正的規定,外國人來台申請創業家簽證及外僑居留證,由原本向我駐外館處或外交部遞件申請,改為向內政部移民署建置的外國專業人才申辦窗口平台,以網路方式辦理,網路申請案件仍須經由經濟部投審會審查符合資格後,才可申辦相關簽證。
至於若是以團隊提出申請者,必須由符合相關條件的團隊成員先至外國人才申辦平台提出申請,待取得申請案號後,其他團隊成員以該申請案號提出申請;如各成員分別符合個人申請條件,得以個人申請方式提出申請,並檢附合作意向書,每一申請團隊人數不得超過3人,但經聯合審查會議專案同意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