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水上鄉代會主席林家緯涉運毒 二審改判5年4月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25年01月15日07:50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5日電)無黨籍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會主席林家緯涉嫌走私18包愷他命,一審士院審酌林家緯認罪,依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判處2年8月徒刑,經上訴,二審高院今天改重判刑5年4月,可上訴。

此外,同案被告王姓男子、葉姓男子,依共同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各改判刑4年、4年4月。

全案起於,林家緯於民國112年8月間與綽號「原哥」的運毒集團成員謀議,各出資新台幣260萬元,將18包愷他命夾藏在模具機內由馬來西亞進口台灣。

新聞資料指出,林家緯指派葉男飛往馬來西亞協助運毒事宜及在嘉義承租收貨倉庫,另由「原哥」指派王男承租桃園市一處倉庫作為收貨地址。

112年9月23日,夾藏在模具機內的愷他命自馬來西亞運抵台北港,海關人員察覺有異,通報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基隆調查站,循線逮捕王男、葉男並查扣愷他命,進而查獲林家緯到案。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林家緯等3人於偵審時均自白犯行並配合調查、供出毒品來源,均可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減輕其刑,判處林家緯有期徒刑2年8月,王男2年2月,葉男2年6月。

案經林家緯等3人與檢察官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林家緯等3人運輸來台的18包愷他命價值高達520萬元,犯罪情節非輕、所生危害甚鉅,原審量刑違反罪刑相當原則,據此撤銷一審判決。

二審審酌,林家緯等3人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角色分工、運輸毒品數量及價值、犯罪情節非輕、所生危害甚鉅,並考量林家緯3人的品行、智識程度、生活狀況、犯後態度等情狀,依法分別量刑,仍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40115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想知道爸爸最後經歷了什麼?」8旬失智翁誤闖台61線遭撞亡 家屬淚求關鍵畫面

鏡週刊
02

林宅血案找不到真相! 賴清德:當年許多證據已被「系統性毁滅」

自由電子報
03

掌權21年!「金錢豹董座」驚傳病逝 接班人選待定

聯合新聞網
04

她找情趣按摩「下面裂掉」 怒告性侵!轟:花錢被騙

EBC 東森新聞
05

駕駛BMW撞斷消防栓釀1死2傷!他在水花中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救不回

三立新聞網
06

女嬰出生「隔天失蹤」 阿嬤等31年換來一張死亡證書

自由電子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