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喊沒錢「能借的都借了」 法院裁定維持7000萬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一審判決出爐,柯文哲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後,北院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重新評估柯文哲保釋條件。對此,柯文哲當庭表示,自己絕無逃亡可能,且過去均依規定出庭及報到,認為沒必要繼續配戴電子腳鐐或限制住居,先前7000萬元交保金也是向家人借的,希望法院能酌情調降保。稍早,法院最終裁定柯文哲維持7千萬交保。
柯文哲堅稱不會逃亡 會留在台灣照顧柯媽
開庭訊問時,檢方代表、公訴主任檢察官林俊廷主張,考量一審已判有罪且刑度不輕,後續仍有上訴及執行程序,原先裁定的保釋理由仍有必要性,建請法院至少維持現行限制條件。不過,柯文哲當庭承諾自己不會逃亡,7000萬保釋金是跟媽媽、妹妹借的,是否能夠降保?「如果可以希望降保,我真的已經沒有任何加保能力,我不可能逃跑,希望維持現況,好好在家照顧媽媽。」
律師鄭深元指出,本案一審判決刑度已遠遠低於檢方求刑的28年6月,柯文哲亦無逃亡或勾串之虞。律師陸正義則補充,柯文哲過去均準時出庭、配合監控,遵守裁定,甚至曾申請出國去日本參加兒子畢業典禮,並無逃亡動機,7000萬交保金也繳的很勉強,檢方亦建議維持原有條件,故請不加保。
律師蕭奕弘則強調,柯文哲身為政治人物,肩負支持者期待與政黨發展,不可能棄保潛逃,且一審判決與起訴求刑落差甚大,准予降保。
李文宗也盼降低交保金 解除電子監控
同案被告李文宗也於庭訊中表示,過去8個月配戴電子腳鐐期間,經常深夜接獲查勤電話,對身心造成影響,單純希望至少能解除電子監控。他並提到,2000萬元交保金中有500至1000萬是向友人借錢,且本案已獲判收賄無罪,盼法院同意降保,以便還錢給朋友。
李文宗辯護律師唐于智指出,其無勾串滅證可能,且家人皆在國內、無海外資產,加上年事已高,不具逃亡可能,建請解除強制處分。對於法官詢問是否願以加保取代電子腳鐐,李文宗表示最多僅能再籌措100萬。(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