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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3內鬼竊2奈米機密 檢再起訴東京威力、求罰1.2億

上報

發布於 2025年12月02日10:45 • 上報快訊/王晨芝
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捲入台積電洩密案。(取自IG)

高檢署智財分署偵辦台積電「2 奈米機密外洩」案持續擴大。3 名涉案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早於 8 月遭檢方依《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提起公訴,並分別被求處重刑,案件目前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中。檢方進一步認定,陳力銘跳槽任職的日商東京威力科創(Tokyo Electron Taiwan)也涉入其中,今日(2 日)正式追加起訴,並向法院建請處罰金1.2億元。

檢方接獲台積電通報,發現有工程師竊取台積電2奈米製程的營業機密,深入追查後,發現先前曾在台積電工作8年、之後到日商東京威力公司行銷部門任職工程師的陳男,為了在工作上突破,竟利用舊情誼,聯繫在台積電的學弟吳秉駿、戈一平,以及廖姓工程師。要求3人以遠端工作的方式,登入台積電系統內,再以拍攝筆電螢幕的方式,大量翻拍機密,傳送給陳男。

檢方於 7 月底陸續傳喚相關人,認定 3 人行為已侵害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犯罪嫌疑重大,並向法院聲押獲准。8 月底偵結後,檢方對 3 人分別具體求刑:陳力銘 14 年、吳秉駿 9 年、戈一平 7 年。

高檢署指出,經本署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另依職權簽分東京威力公司,是否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之法人刑事責任,並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查證後,認東京威力公司涉有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4、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等法人刑責共計4罪,於今日偵查終結,向法院追加起訴,分別求處罰金新臺幣4000萬元、800萬元、4000萬元、4000萬元,並請定應執行刑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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