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婦吞嚥困難求助拍痧板治療…被拍到暈眩嘔吐 回家腦中風送醫
苗栗黃姓男子寫有「您就是神醫」一書,因林姓婦人吞嚥困難上門救助,黃持拍痧板拍拍她後背、肩膀,拍到林嘔吐、暈眩時,還繼續拍鼠蹊、腳底,後來林回家持續不適送醫發現已腦中風;法院一審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黃9月,二審考量雙方和解,諭知黃緩刑3年,仍可上訴。
苗檢起訴指出,林婦2021年12月15日到黃男拍打處所,告知有吞嚥困難、睡眠不佳及高血壓症狀,黃依自己撰寫「您就是神醫」書籍有關高血壓治療內容,手持拍痧板拍打林後背、雙肩下方治療,擅自執行非民俗調理的醫療業務行為。
林被拍完出現嘔吐、頭暈無力,但黃沒將她送醫,而以拍痧板拍鼠蹊、腳底及頭頂,並提供黑糖薑塊給她食用,最後收取2400元拍打費用;未料林回家身體持續不適,緊急送醫診斷出血性腦中風(高血壓性中風),並對黃提告。
苗栗地院一審時,黃否認非法執行醫療業務,辯稱衛福部有公告民俗療法不受醫師法規範,這些拍打行為只是促進血液循環,他沒有執行醫療行為。
一審查,黃在偵查中供稱拍打後會噁心、想吐,在拍打界很常見, 加強拍鼠蹊、腳底及頭頂,是古漢醫作法,就上病下治,拍膝蓋後面, 對林的腦部也會有幫助,他依照自己寫的「您就是神醫」 方式拍打;另見林搖不醒時,去拍打她而非叫救護車,是因緊急依民俗療法對急症病人處置。
一審認為,黃拍打林婦身體,是在特定位置拍打,以期達到排病反應,甚至為她解除意識不清症狀,並非單純紓解筋骨、消除疲勞,客觀上已屬「治療疾病行為。」事後也收費。
一審說,黃在臉書社團相關警示,更可證明他名字自己涉及醫療行為,而刻意規避追訴,考量他影響病患適時尋求常規醫學權益,不應緩刑,依犯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他9月,其所寫「您是神醫」上、下各1本,是黃撰寫且所有,作為黃拍打行為治療高血壓病症的參考依據,依法沒收。
台中高分院二審考量,黃無前科,一審時就和林婦和解賠償50萬元,林也同意給予緩刑;但「您是神醫」2本書應是林婦所有,而非黃之物,就沒收書籍部分撤銷,並諭知黃緩刑3年,支付公庫10萬元、接受法治教育3場,其餘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