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人頭公司對接博弈網!「台灣贏支付」半年洗錢破10億…9人遭起訴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南投一名有多項毒品、詐欺前科的陳姓男子,夥同8名共犯成立18家人頭廣告公司,組成非法第三方支付系統「台灣贏支付」,協助博弈集團出、入金,短短半年內洗錢金額超過10億元。檢警循線追查逮捕陳男等9人,全案於近日偵結,依文書、洗錢等罪嫌起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0億6439餘萬元。其中陳男及2名幹部遭羈押禁見,其餘人以2萬至6萬元不等交保。
台中地檢署指出,本案源於金融機構通報,發現多家新設立的公司帳戶短期間內交易異常頻繁,疑涉不法金流,因此指派檢察官謝孟芳會同警政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
檢警於去年8月20日發動第一波搜索,查獲陳男等6人,並當場扣得現金143萬7300元及電腦、點鈔機、偽造出貨單據等證物,檢方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及2名劉姓幹部獲准;其餘3人以2萬至6萬不等金額交保。同年10月30日,檢警再度發動第二波搜索,逮捕3人,訊後依2萬至3萬不等金額交保。
檢警調查,陳男夥同8名共犯創立洗錢集團,在台中、彰化、南投、高雄等地成立18家人頭廣告公司,透過非法第三方支付機制,對街線上博弈平台,提供賭客儲值及出入金服務。且陳男等人為了規避銀行風險控管機制及檢警查緝,還架設完整公司網站,配合會計事務所操作帳務,建置假貨單生成系統,偽造交易紀錄,掩飾不法金流,在半年內,洗錢金額高達10億6439萬9514元。
全案於近日偵結,依涉嫌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1項前段之操縱、指揮犯罪組織、刑法第268 條之營利聚眾賭博、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前段之洗錢財物達1億元以上等罪嫌起訴陳男等9人,並向台中地院聲請沒收犯罪所得10億6439萬95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