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甲苯超標、逃繳6583萬空污費!彰化人造皮革大廠負責人遭求處重刑
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彰濱工業區一間專門生產PU合成皮的「新賀公司」,長期假裝使用「水性環保樹脂塗料」,實際上卻使用VOCs(揮發性有機物)塗料,虛報原物料使用量,排放有害空氣污染物甲苯濃度超標,涉嫌逃漏空氣污染防制費達6583萬元。彰化檢方偵查終結,15日將李姓負責人及6名環境工程師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起訴,李姓負責人被求處4年重刑。
起訴書指出,新賀公司主要從事塑膠製品製造,製程包含攪拌、上糊、膠布及表面處理等作業,過程中需要使用含甲苯、丁酮等揮發性有機物。該公司從2018年至2025年3月止,為減少營運支出,李姓負責人指示歷任管理部總經理,蓄意低報含揮發性有機物原物料之實際使用量,或在特定期間內完全不予申報,逃漏稅、獲取不法利益高達6583萬元。
檢方表示,彰濱產業園區規定每廠揮發性有機物年排放量上限為1.5公噸,新賀公司的實際排放量卻遠高於該管制數值。相關負責人先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及變更許可證後,日後向彰化縣環保局提出的申請文件中,將實際使用的甲苯、丁酮及溶劑型樹脂等油性原料,「更改名稱」並列為水性原料,藉此大幅低估VOCs年排放量,用來以規避總量管制規範。
檢方調查,孫姓環境工程技師,負有對許可證申請內容,進行實地查核與專業審查之義務,但孫在處理新賀公司污染許可證簽證作業時,明知申請資料與該廠實際製程不符,卻未親赴廠區內部進行實質查核,僅到廠區大門外拍照,甚至將未實際設置的排放管道列入現場查核紀錄中,使得環工技師制度失能。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新賀公司雖然設有洗滌塔防制設備效能,卻無法有效處理因大量使用溶劑型原料所產生之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檢方去年6月10日與相關單位進入廠區檢測,測得有害空氣污染物甲苯排放濃度達218ppm(法定排放限值180ppm),明顯超標,足以損害他人之生命、身體健康。
檢方考量新賀公司為資本額達3億元的大廠,卻為了謀取私利將環境成本外部化,影響彰化地區環境生態甚鉅,對李姓負責人求處4年重刑。歷任的黃、陳、辜姓管理部總經理求處2年6月執行有期徒刑。而孫姓環工技師也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羅姓代辦業者1年6月有期徒刑,同時建請法院對新賀公司處以800萬元罰金、沒收未繳納之空污費不法所得658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