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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過世遺產變哥的!「海歸妹」開撕告兄盜領侵佔 法官給她一個痛快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13小時前 • 發布於 13小時前

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女子長年旅居國外,父母相繼過世後,回台控告哥哥侵佔。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市一名劉姓女子,因不滿父母相繼過世後,身為哥哥的男子不僅領走父母存款逾129萬元,還趁母親病重之際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憤而提告侵占與偽造文書。案經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劉女不服聲請再議被駁回,隨後更向法院聲請自訴。桃園地院審理後,認哥哥提款均用於照顧母親醫療及處理後事,房產移轉也獲母親同意,裁定駁回劉女聲請,全案不得抗告。

劉女控訴,父親於2018年、母親於2023年過世,名下遺產屬全體繼承人共有,哥哥卻私自處理。劉女指出,哥哥陸續從父母郵局帳戶提領共逾129萬元,另在母親病重期間將龜山區房產以贈與名義過戶至名下,侵害其繼承權。

針對指控,哥哥喊冤表示,父親過世後,存款由母親保管,至於提領母親帳戶的錢,皆是母親住院期間授權代領,用於支付醫療、看護及後續殯葬費用。哥哥也當庭提出醫療收據與開銷單據為證,強調母親住院近兩年皆由他獨自照護,妹妹長期旅居國外,未分擔費用。

至於房產爭議,哥哥解釋,母親2021年開刀時擔心發生意外,便主動交代並簽妥委託書。辦理過程中,經由醫院確認母親意願,並由醫師開立證明母親意識清楚,在程序合規下完成過戶。

桃園地院審理認為,父親帳戶提款人不明,無積極證據指向哥哥;母親帳戶支出則有醫療單據佐證,加上妹妹長年居住國外未參與照護,難以認定哥哥有侵占犯意。此外,地政機關文件顯示,房產移轉申請於母親過世當天送件,並非死後才擅自辦理,相關委託與證明文件皆符合規定。法院審酌卷證,認定檢方不起訴處分並無違誤,依法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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