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集體貪瀆3派出所所長無罪 檢上訴
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中山一派出所集體貪瀆弊案,上月初判中山一派出所前、後3任所長林崇成、楊文振、劉昌祺、林崇成妻子李青芬、行賄「白手套」黃榮賢5人無罪,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對5人提起上訴。
檢調偵辦台北市中山區「立邦」酒店媒介外籍女子賣淫案,查出林崇成等官警自2004年起至2017年按月收業者4萬元賄款,以不臨檢、通風報信方式包庇酒店經營;「夜王」酒店從2007年起到2017年每月向派出所員警行賄1萬5000元,將涉案員警、業者多人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上月6日將員警侯朝斌判刑16年、判馬國棟13年、判顏子恩8年、判吳翊銘14年、判紀炳場14年、判陳宏洲10年10月、判莊琦良12年半,另員警曾紀勳、楊智清、郜振傑獲判緩刑,不過,林崇成、楊文振、劉昌祺、李青芬、黃榮賢5人獲判無罪。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收判後,認為法官判決林崇成等5人無罪的理由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日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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