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 李文俊遭羈押禁見
台南市議會正副議長涉嫌賄選案持續延燒,繼8日羈押議員黃麗招後,一度被當庭飭回的李文俊議員,台南地院今(13)日再度開庭訊問,法官認為被告雖否認有違反公職選罷法之犯嫌,但有證物事實足以認為被告有滅證、串供之虞,訊問後予以羈押禁見。
地院表示,被告雖否認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犯嫌,惟羈押聲請書所主張之事實,已經有證物可資佐證,而且本案涉案相關人等眾多,雖多已到案,但都否認犯行,陳述時都避重就輕,彼此間供述也有所差異。
另,有關被告與共犯間如手機等證物已經由檢察官扣查在案,並有共犯遭到羈押,但所扣案物未來所查知的內容,還需要檢察官進一步調查,並須與被告或共犯間相互對質釐清,不能因此認為被告無串供或滅證之可能性。
法官判定,被告確有事實足以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認定檢察官聲請為理由正當,被告應予以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陳婉玲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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