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34名黨工偽造罷免名冊遭判刑 國民黨質疑小案重判
國民黨台中黨部偽造罷免提議人名冊案,台中地院今天依個資法等,判市黨部第一組總幹事伍康龍等34名黨工各1年11月至3月徒刑,其中32人獲緩刑、2人不得緩刑。國民黨今天表示,本案在性質上屬行政文書與程序爭議,相關當事人並未從中獲取任何私利,卻遭判刑,令人憤慨,嚴正質疑這是「小案重判」、「政治判決」。
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依違反個資法,判處市黨部第一組總幹事伍康龍1年8月、3月等2罪,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新台幣30萬元;書記長陳劍鋒1年6月、3月等2罪,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25萬元。另外,30名黨工各依違反個資法判1年2月至3月不等徒刑,各緩刑2至3年;周姓與買姓黨工各9月、1年徒刑,不得緩刑,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發布新聞稿指出,民進黨「大罷免、大失敗」的結果顯示人民已經對民進黨做出判決。如今相關案件卻出現基層人員遭到判刑,國民黨嚴正質疑這是「小案重判」、「政治判決」。民進黨以政治動員操作罷免、撕裂社會的做法,本身就是對民主制度的傷害。
國民黨批評,民進黨鋪天蓋地的發動大惡罷,完全是反民主的不公不義惡行,國民黨地方黨部在龐大壓力下,被迫採取反制行動。司法雖然判決地方黨工有罪,但民意清楚表達民進黨的大惡罷是徹頭徹尾的荒謬與錯誤,是廣大人民對民進黨大惡罷的當頭棒喝。民進黨才是應受全面譴責的對象。
國民黨表示,本案在性質上屬行政文書與程序爭議,相關當事人多為長期投入地方服務的黨務幹部與志工,平日協助民主政治運作與公共事務推動,並未從中獲取任何私利,卻遭判刑,令人憤慨。
國民黨強調,對於未獲緩刑的相關人員,國民黨表達高度關切與聲援,黨中央將提供必要的法律與行政協助,並持續給予相關照顧與支持。
國民黨指出,民主社會的司法制度應建立在一致性、比例原則與程序正義之上。面對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更應審慎衡量責任與角色差異,確保量刑符合比例原則,讓社會看見真正公平而一致的司法標準。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