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北投婦過馬路被撞死 駕駛遭判1年10月、緩刑5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1月31日11:02 • 發布於 01月31日07:17

台北市北投區2025年7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75歲鄭姓老婦行經行人穿越道,遭左轉的小貨車撞擊送醫不治,肇事駕駛林姓男子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林男未依規定禮讓行人,過失致人於死,判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在2025年7月10日中午12點55分,駕駛小貨車行經北投區致遠一路一段46巷,欲左轉進入西安街一段時,行經設有行人穿越道的路口,未依規定停讓正在穿越斑馬線的鄭婦,逕自左轉,鄭婦遭撞擊倒地,因多重器官創傷性損傷骨折,送醫搶救不治。

法院認為,事發當時路況並無不能注意之情形,「只須稍加留心注意,即可發現行人」,林男卻未依交通安全規範停讓,「使行人穿越道保障行人路權的功能蕩然無存」,對道路交通安全所生危害非微,依法加重其刑。

法院也指出,林男在事故發生後,主動向到場處理員警表明肇事並接受裁判,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輕其刑;並審酌林男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雖未與被害人家屬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也未完成和解或賠償,但被害人家屬具狀表示,理解林男已展現調解誠意,願意在刑事部分讓步,請求從輕量刑,盡可能以其他種類刑罰取代自由刑。

法院綜合考量林男在本案事故中的過失責任程度,以及其智識程度、家庭生活與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判有期徒刑1年10月;但認為經此刑責宣告後,林男足以警惕,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5年,以利他繼續工作並履行民事賠償責任。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聚餐突身體不適 前內政部次長陳宗彥加護病房觀察

自由電子報
02

陳宗彥疑腦溢血住加護病房 院方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3

苗栗暴徒持刀襲警!員警頭遭砍「開槍制伏」奪命1死 警政署發聲了

鏡報
04

高雄博田醫院爆無照廠商代刀 衛生局開鍘重罰100萬

上報
05

中國文旅部開放上海居民赴金馬旅遊 陸委會:台灣本來就沒限制

太報
06

黃國昌指谷立言介入內政 AIT:尊重台灣政治程序

中央通訊社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