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銀業務專員勾結外人詐貸1593萬 起訴31人犯罪手法曝
永豐銀行萬華分行業務專員林靖勲在辦理金融授信、貸款業務時,涉與人共謀提供不實的公司任職資料、薪資所得,協助28名貸款人申辦信用貸款,其中15人得逞,共詐貸1593萬餘元,另13人經永豐銀察覺異狀未遂。台北地檢署今(27)日依《銀行法》銀行職員背信罪、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林男、貸款人共31人。
起訴指出,林男於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擔任萬華分行貸款業務專員,與蔡男、李男串通偽造文件協助申貸,製造貸款人具穩定收入假象。蔡男提供「想有行銷管理顧問公司」、李男則交付早已無營業活動的「台灣網通」與「高通數位行銷」資料,讓28名貸款人填載不實的任職資料及薪資所得,虛構不實收入。
林男隨後建立LINE群組與貸款人聯繫,指示貸款人提供銀行帳號、密碼或對帳單,並變造存提款明細及餘額,再協助上傳至永豐系統完成線上貸款申請。林男還教導28名貸款人背誦申請書上所載的公司與薪資資料,應付銀行照會。
銀行察覺異常 及時止損報案
永豐銀行在照會過程中,貸款人依指示謊稱在該公司任職並領有相符薪資,致行員誤信其中15人並核准貸款,核撥金額共計1593萬元。後面13人經永豐銀察覺有異,並未核准,同時永豐銀也因接獲同業照會,察覺該等28人的財力證明資料內容異常始報案。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