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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泰國大麻使用需持醫療證明 衛生部長擬40天內出台新規

VISION THAI 看見泰國

更新於 05月22日10:16 • 發布於 05月22日02:56 • Vision Thai 看見泰國

【看見泰國 Vision Thai】泰國大麻合法化後議題不斷,公共衛生部長宋薩·特普素丁(Somsak Thepsutin)宣布,大麻使用者將被要求持有醫療證明,以確保大麻僅用於醫療目的。這是自大麻在近三年前除罪化以來,監管大麻使用漫長而混亂過程中的最新進展。部長表示希望在40天內由公共衛生部發布相關法規,大麻使用者需出示由執業醫療專業人員開具的處方證明,違者可能面臨監禁。(延伸看:泰國大麻管制再收緊!違法最高可罰150萬泰銖)

宋薩週三在曼谷記者會上表示:「我將改善泰國大麻使用的監管規定。例如,大麻吸食者可能必須出示醫療證明。外國人和泰國大麻使用者都必須持有醫療證明。」

這位來自執政黨為泰黨(Pheu Thai Party)的部長說:「我們將命令政府組織繼續執行法律,不允許任何問題發展。」

關鍵改變在於要求大麻使用者必須持有醫療證明,處方需由持牌醫療專業人員開具,包括泰國傳統醫學執業者和一般醫師。

泰國傳統與替代醫學廳(Department of Thai Traditional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廳長頌勒·瓊薩瑪(Somlerk Jeungsmarn)博士在記者會上表示,法規應明確規定大麻使用僅限於醫療治療。廳長表示,「未來可能必須持有醫療證明,證明使用者患有癲癇、頭痛、疼痛和失眠等疾病,可能會對其使用設限,例如允許一個月的用量。如果使用期間超過一個月,將不被視為醫療目的,將面臨起訴。至於懲罰,我將討論監禁的可能性,」

核稿:陳韋如

封面僅為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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