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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申請租屋補助,房東報稅才知道?別急!稅金可能沒想像得多

商周財富網

發布於 1天前 • 湯名潔

圖片來源:Adobe Firefly

身為包租公、包租婆,如果到了5月報稅時,才發現房客未事先告知就申請了租屋補助,你會不會當場傻眼,並擔心要多繳不少稅?其實,房客申請租屋補助,依法不需要徵得房東同意;而且,房東也不必太緊張,因為租屋補助實際增加的稅負,未必如想像中沉重,以下就來試算看看。

租屋補助讓房東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稅賦優惠

政府自2022年7月起實施「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即俗稱的「租屋補助」,目前已成為常態性政策,只要符合資格的租屋者(編按: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所在地最低生活費3倍至3.5倍),皆可提出申請,依法不需要徵得房東同意,政府亦不會逐案主動通知房東,因此不少包租公、包租婆是在5月報稅時,看到申報系統或稅單上出現租賃所得(代碼:51),才驚覺房客有申請補助。

不過,房東不必因此過度煩惱,因為房客申請租屋補助通過後,政府會依規定自動認定房東為「公益出租人」,享有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的免稅優惠,而超過免稅額的部分,還可再適用43%必要費用扣除,亦即實際僅有57%計入所得,因此房東需要多繳的所得稅,通常沒有想像中那麼多。

假設周家在新北市有一間房子出租,每月租金收入為2萬8,000元,今(2026)年換了新房客,而新房客申請租屋補助,扣除每月1萬5,000元免稅額及43%成本後,周家租賃所得的應稅收入為8萬892元。在適用5%稅率的情況下,周家在租賃所得部分的應納稅額為4,446元,僅占全年租金收入約1.3%(=4,446元÷(2.8萬元×12個月))(詳見表1)。

除了所得稅享有優惠外,「公益出租人」所出租的房產,房屋稅稅率為1.2%、地價稅稅率為千分之2,這2項不動產持有稅,也享有與自用住宅幾乎無異的優惠稅率。

房東鼓勵房客申請補助,有助提高出租率及穩定性

或許有房東會認為,成為「公益出租人」後,雖然享有稅務優惠,但相較過去未申報租賃所得,仍須多繳一些稅,看似不太划算。

然而,從經營角度來看,對房東其實有利:一方面,若房東對租屋補助持開放態度,能提升物件吸引力與出租率,甚至有助於房東自身的社會形象;另一方面,房客取得補助後,實際租金負擔降低,通常也會提高續租意願,進一步提升房東收租的穩定性。

此外,若房東過去未申報租賃所得,現在房客申請租屋補貼,也不用擔心會因此被回頭追稅,因為《住宅法》修法後已明定,租屋補助資料及「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綜合所得稅、房屋稅與地價稅的查核依據。換言之,政府不得僅憑租屋補助資料向前追溯,除非國稅局透過其他金流或租賃事證查得漏報事實,才會依法補稅及裁罰。

不過,需要特別提醒房東的是,「公益出租人」的身分是跟著租客資格走,當現任房客符合租屋補助資格時,房東可享相關優惠,但若下一位房客未申請補助,「公益出租人」資格就會被終止,無法續享前述稅務優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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