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摑工讀生!起底惡房仲施暴紀錄「專打頭部」 法官批:目無法紀
記者林東良、莊智勝/台南報導
台南亞太棒球場29日晚間7時30分許傳出暴力事件,一名蔣姓男子疑似不滿管制措施,竟猛力掌摑20歲的蔡姓工讀生,導致蔡男當場濺血。蔣男施暴的囂張畫面曝光後引發網友群起撻伐,而蔣男任職的房仲公司也火速發聲明將其解聘。據悉,蔣男性情乖戾,過去就有2起因行車小糾紛而暴力傷人紀錄,遭判決有罪,且蔣男專瞄頭部攻擊,與此次掌摑工讀生手法如出一轍,顯見蔣絲毫未記取教訓,劣根性未改、目無法紀。
據了解,49歲的蔣男為某房仲公司儲備經理,29日晚間前往台南亞太成棒主球場看球賽時,因不滿現場管制措施,當場與工讀生爆發口角,期間蔣男情緒失控,竟猛地朝蔡姓工讀生搧巴掌,怒嗆「哩洗勒靠北喔?」導致蔡男當場濺血受傷。蔣男囂張行徑全被一旁民眾拍下,並將畫面上傳社群媒體,引起網友群起撻伐,事後蔣男任職的房仲公司也火速發聲明切割,將其解聘。
事實上蔣男性情乖戾,過往就曾有暴力傷人紀錄。判決書內容指出,蔣男111年6月11日晚間7時許騎車經過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要去買青草茶,自對向車道違規左轉,導致另名楊姓騎士險些撞上,楊男受到驚嚇憤而罵了一聲「幹」;蔣男聞言後心有不甘,將青草茶拋到腦後,調轉車頭驅車追上,並對著楊男叫囂謾罵「O你娘、出來喬一喬」,接著徒手朝楊頭部狂揮兩拳。
且蔣男犯後態度相當惡劣,不僅辯稱是「不小心揮到」企圖卸責,且審理過程中均否認犯行,未賠償取得被害者諒解,一審遭依公然侮辱、傷害罪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但蔣男對於判決結果不滿,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最終遭駁回確定。
此外,114年6月24日上午7時38分許,蔣男騎機車載女兒上學途中,行經台南市中西區民生路與環河街口因超車而遭另一名騎士鳴按喇叭,蔣男因此心生不滿,當下先將女兒載到學校後,於短短1分鐘後折返回原路口,見到該名騎士仍在待轉區停等紅燈,立即驅車靠近,並徒手朝對方頭部、臉部猛力毆打數次,期間蔣男還因用力過猛,自己因反作用力而跌坐到機車坐墊上;對方因蔣男暴力痛毆,導致頭部外傷合併顏面部鈍挫傷、右眼鈍挫傷。
蔣男在犯後態度仍然不佳,辯稱對方於事發後36小時才到醫院驗傷,「所以我認為告訴人驗出來的傷跟我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還稱對方當時有戴安全帽,「不可能因為我拍打頭部就導致受傷」。蔣男案發後毫無悔意,甚至還再三推諉,認為本案是由對方鳴按喇叭而起,對方才是案件發生的主因,自己無須賠償。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蔣男111年就有行車糾紛傷害紀錄,經有罪判決確定後,竟又生本案,顯見實未因前案記取教訓,此次蔣男於車水馬龍之處、光天化日下毆打他人,目無法紀,雖告訴人所受傷害程度非屬重大,惟蔣男態度乖張、行為暴戾,已影響民眾對社會治安與法和平性之信賴,且案發後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因此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