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180cm男逼女友「最後一次」 分手挨告:我年薪300萬
台中男子小黎(化名)與女友小美(化名)同居期間,因小美提出分手並搬離避難,小黎竟以哀求手段將其誘回,隨後在2023年1月無視小美的明確拒絕,強行要求「最後一次」性行為並暴力得逞。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小黎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我就說不要」 小美泣訴遭侵犯過程
根據判決書記載,小黎與小美於2022年5月開始交往同居。2023年1月11日小美因受不了家暴欲分手,前往友人家躲避,但在小黎不斷致電懇求下,隔晚回到租屋處談判。沒想到2023年1月13日清晨,小黎在上班前要求發生性行為,並稱「反正也是最後一次」。小美當時明確告知小黎,「我就說不要,覺得話沒談清楚。」隨即反抗推阻,沒想到小黎卻突然發怒,憑藉體型優勢強行侵犯。
小美當下感到極度恐懼,雖不斷試圖推開並哭泣制止,但身高180公分、體重80多公斤的小黎仍強行將身高158公分的小美壓制在床,抓住其手腕並壓住雙腳,強行脫去衣物實施性侵。小黎得逞後,竟安撫小美「妳先休息,對不起我先去上班了」,隨即逕自離去。
駁斥「完美被害人」迷思 醫學鑑定確認PTSD
小黎的辯護律師於庭上質疑,小美在事發後不僅留在房間睡覺,還與小黎共進晚餐,甚至之後仍持續交往半年,認為行為不合常情,更指控小美是因不滿2023年7月分手、嫉妒小黎將赴美領取300萬元高薪才報復提告。然而法官嚴正駁斥,指出熟識者性侵的被害人常因複雜情感、恐懼或希望維持和平而選擇暫時靜默,不應將「完美被害人」的迷思加諸於被害人身上。
判決書中揭露,小美事後情緒崩潰,曾向好友抱怨遭小黎「強迫」、「強姦」。此外,小黎事後傳訊表示「對不起剛剛衝動了」、「下班以後再吃飯好嗎」、「傷害了你」、「對不起我腦袋不理智真的很怕你走」,小美則回「到底我為什麼被你傷害完」、「被你強X完」、「要等你一起吃飯」,足以證明其違反意願之事實。經鑑定確認,小美在案發後出現焦慮、害怕等症狀,已達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程度。這項專業鑑定也成為佐證小美證詞的重要補強證據。
判刑3年10個月 法院強調:「不要」就是底線
雖然小黎始終辯稱是「合意性交」,但法官認為小黎明知雙方關係不穩,卻為滿足私慾無視對方抗拒,嚴重侵害小美的性自主權。法官考量小黎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小美達成和解或賠償,態度不佳,難認有悔意。最終法院於2026年3月25日判處小黎有期徒刑3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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