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強化職場霸凌防治及工安
職場霸凌,不僅摧殘勞工的身心健康,更讓企業付出極高的隱藏成本,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明確定義「職場霸凌」,另依公司規模,規範應有防治作為,並加重雇者與霸凌者罰則。專家指出,近年職場霸凌案件不斷增加,凸顯立法保障勞工權益的迫切性。
上班族麥麥,模擬先前在香氛品牌公司上班的情境,口條清晰,熟練與客人應對,工作有責任心,但沒想到卻遭到同事針對。麥麥指出,從教育訓練第二天開始,就遭一名女同事公開表示不想與他共事,態度冷淡且不屑,經常以命令口吻或不客氣的態度。更嚴重的是,還將自己的錯誤歸咎於麥麥,指控他修改了銷售備忘錄,惡意誣陷。麥麥表示,後來調出後台紀錄確認,確實只有該同事的帳號登入和輸入記錄,證明他完全沒有做過這件事。
儘管麥麥向上級反應過這些問題,但主管並未認真處理,讓問題得不到重視。這種被忽視的情況,最終導致麥麥心灰意冷而選擇離職。為了解決類似的職場霸凌事件,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明確定義職場霸凌為「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逾越業務必要範圍,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詞行為,導致身心健康遭受危害,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新法規定,雇用10人以上的企業必須設置申訴管道,30人以上的企業則須訂定防治、申訴與懲處規範。違反這些規定將面臨最高300萬元的行政罰款,若涉及死亡的刑事案件,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和150萬元罰金,霸凌者和雇主都將受罰。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戴國榮認為,期待新法正式上路後能有效預防和降低職場霸凌事件,營造更友善的工作環境。他還提到,除了企業內部霸凌,也需要關注顧客與第一線工作人員之間的外部霸凌問題,未來可能需要推動相關立法工作。
台安醫院心身醫學科暨精神科主治醫師許正典指出,近兩三年來,因工作不合理超時、工作量超量,加上言語態度冷言熱諷等問題前來諮詢的個案明顯增加,每年成長約20至30%。根據台北市勞動局統計,職場霸凌案件從2020年的370件增加到2024年的1485件,成長近四倍。
許正典還解釋,霸凌者往往是為了掩蓋自信不足和能力不足,才用霸凌方式投射出去。他強調,不僅受害者需要幫助,霸凌者也需要接受心理諮商或治療,否則可能在下一個工作場所重複相同模式。他提醒大家「換屁股,還是不要換腦袋,一本初心,這是最重要的」。
現實中,加害者和冷漠的制度常常留在原位,而受害者只能默默離去。這次修法將重點放在「工安預防全面化」和「職場霸凌法制化」兩大核心,希望能讓職場成為一個讓人安心付出、被公平對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