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鏈有望登台 藍委:台灣建構韌性數位國家的關鍵一步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放寬申請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董事長應為中華民國國籍以及外國人持股比率的限制。市場解讀為星鏈(Starlink)來台解套。提案的國民黨立委黃健豪指出,這是台灣邁向國際衛星通訊新時代、建構韌性數位國家非常關鍵的一步。
現行電信管理法規定,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者,其董事長應具中華民國國籍,外國人直接持股不得超過49%,直接及間接持股合計不得超過60%。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申請以衛星通信技術設置使用電信資源的公眾電信網路者,經主管機關審酌國家安全、公眾電信網路的安全、電信資源使用情形、電信網路的整體規劃及推動、電信產業發展、電信服務市場發展,以及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等事項並核准後,得不受董事長應具中華民國籍及外資持股比率的限制。
黃健豪提及,近年來,全球衛星通訊技術發展飛快,低軌衛星已經成為國際通訊、韌性網絡以及緊急救災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然而,台灣過去的法規設有嚴格門檻,無形中限制了國際先進衛星營運商進入台灣市場的機會,讓台灣在關鍵時刻的通訊備援能力面臨挑戰。
黃健豪指出,這次修法,是以開放與安全並重為核心原則,一則是彈性放寬、接軌國際。經由主管機關綜合審酌國家安全、電信資源、公共利益與產業發展,得核准放寬衛星通訊業者的外資持股比例及董事長國籍限制,打破過往法規僵局,為引進國際先進低軌衛星服務跨出關鍵一步。第二,兼顧國安與資料在地化。這次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在開放的同時,務必落實資通安全規範、國家安全審查、地面接收站建置以及資料須留在境內,確保國家安全與國人隱私萬無一失。
黃健豪特別提及,NCC最近提出要演習斷網的情境,更證實衛星通訊完備在極端條件發生時對台灣的重要性,否則演習斷網除了體驗到不便之外,實際上沒有演練到任何替代方案。完成修法後,未來無論是面對天災、海纜故障,或是突發的國家緊急狀況,透過多元且穩健的低軌衛星網路,將為台灣建立起高韌性的通訊防護網。
黃健豪強調,這是一次跨黨派推動、為了台灣整體通訊安全與數位轉型的法案,特別感謝交通委員會委員們的全力支持。之後,我們將繼續監督相關子法的訂定與落實,讓台灣不僅能享有最優質、最前瞻的通訊服務,更能在全球數位科技浪潮中,築起最堅固的數位韌性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