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301調查建議加徵台灣10%關稅 政院:非最終結果
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美東時間6月2日依《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款公布「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調查報告,建議對60個經濟體加徵10%或12.5%的額外關稅。其中,台灣因已與美方簽署「對等貿易協定」(ART),並對禁止強迫勞動貨品進口作出具體承諾,被列入建議適用較低10%稅率的14個經濟體之一。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今日(3日)回應,此次公告僅為301調查程序之一,最終稅率尚未定案,台、美雙方持續保持緊密聯繫,期待最終結果能充分反映雙方既有談判成果。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USTR此次調查認定54個國家「未實施且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另有6個國家「未有效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因此建議祭出額外關稅措施。其中,台灣、印尼、馬來西亞等已與美國簽署ART並承諾執行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的國家,以及歐盟、加拿大、英國等已實施或部分實施相關禁令的國家,共14個經濟體被建議適用較低的10%稅率;日本、南韓、中國及印度等46個經濟體則建議適用12.5%稅率。不過,美方USTR並未宣布相關措施立即生效。
USTR於報告中建議,依301條款課稅項目不包括已被課徵232關稅產品項目及其零組件,以及若課稅後會造成美國國內供應短缺的品項等。針對此次公告建議加徵額外關稅,自即日起至7月6日開放利害關係人提出評論意見,7月7日舉行公聽會,公聽會後5日內可再提出反駁意見。目前無論調查報告或聯邦公報均未說明最終措施的公布日期。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我方自美國3月12日啟動301調查以來,即持續透過提交書面意見、公聽會後反駁意見及雙邊諮商等方式與美方溝通。我方並向美方說明未來將以《貿易法》作為管制法源,循跨部會審定程序研議限制輸入強迫勞動貨品,以維護國際供應鏈符合人權、韌性與永續治理原則。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也指出,美方在此次301調查報告中肯認我方提出的積極具體承諾,並將台灣列為適用較低稅率的14個經濟體之一,顯示ART已成為我方因應美方以301條款取代《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法源基礎的重要依據。
台美經貿工作小組強調,我方也是已與美方完成協議的國家,為維護ART爭取的最佳待遇與相對優勢,我方將持續與美方密切溝通,全力鞏固我國國家利益及產業利益。(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