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開戶屢傳遭刁難 內政部掛保證 籲銀行行員認明「登記證書」
目前全國約有3,600多家合作社,然而,有些銀行行員仍對合作社感到陌生,讓不少合作社幹部及社員怨聲載道,因為到銀行為合作社開戶,或因改選理事主席而變更帳戶代表人的印鑑時,常常遇到銀行行員刁難,對此,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司長陳佳容表示,合作社跟公司一樣,是一種商業模式,政府頒發的合作社登記證書就是法人證明,希望各地銀行行員能信賴這份文件。
北投雲集食農教育勞動合作社理事主席謝國清日前在社群平臺分享跟銀行打交道的經驗,並呼籲內政部應設法讓金融機構更認識合作社,獲得不少網友的迴響,例如台中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發起人張月瑩也透露開法人帳戶時跟謝國清一樣遇到類似困境。
謝國清表示,他依照銀行列出的法人開戶應備文件攜帶了合作社登記證書等文件,但臨櫃辦理時,因為銀行行員不了解合作社是什麼,他除了被詢問很多問題之外,還被要求提供主管機關核定函文等更多文件,因而難以一次辦好開戶,甚至被直接婉拒。
對此,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司長陳佳容表示,合作社跟公司一樣,是一種商業模式,政府頒發的合作社登記證書就是法人證明,希望各地銀行行員能信賴這份文件。她說:『(原音)不管是成立登記證,還是變更登記證,這個登記證就是一個法人的證明,就像公司登記證一樣,意思一樣的,經濟部等核發合法的公司登記證,那就是一個法人證明,他們也不用到法院去辦法人登記,合作社也不需要啊,理論上,應該是看到主管機關發給的登記證就是最好的證明,因為上面我們都會寫理事主席是誰,理事、監事名字都會上去,所以他(銀行行員)要多要求(文件),有時候那是多的。』
陳佳容表示,合作社跟公司不同之處在於合作社的資金來源不可能是獨資,依據《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籌組期間必須向發起社員收取股金,就她所知,這時候以合作社籌備會名義開戶比較容易卡關,這方面內政部已有一些變通的認定做法,歡迎民眾洽詢。
陳佳容也指出,金融機構近年因配合《洗錢防制法》跟打詐工作,為防範人頭帳戶確實管制日益趨嚴,如果合作社幹部及社員跟銀行往來時仍被刁難,她建議可以打電話到金管會、內政部合團司或寫信到部長信箱陳情,合團司也會持續跟金管會保持聯繫適時反映民意。 (編輯:柳向華)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司長陳佳容表示,不管是成立登記證,還是變更登記證,只要是政府頒發的登記證書就是最佳證明,圖為「保證責任彰化縣翡翠園地瓜茶生產合作社」在官網公開的合作社登記證,此證由彰化縣政府核發。(圖擷自彰化縣翡翠園地瓜茶生產合作社官網)
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副司長陳佳容表示,不管是成立登記證,還是變更登記證,只要是政府頒發的登記證書就是最佳證明,圖為「有限責任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在官網公開的合作社變更登記證,此證由高雄市政府核發。(圖擷自旗山農工員生消費合作社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