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提檢評鑑列「6大罪狀」 控北檢「騙票搜索、偽造筆錄」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遭起訴,案件訂於3月26日宣判。宣判前夕,柯文哲今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正式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遞狀,請求就承辦檢察官啟動個案評鑑。律師鄭深元表示,評鑑對象包括承辦檢察官林俊言、主任檢察官江貞諭及檢察長王俊力,主張偵辦過程涉違反法官法、刑事訴訟法及檢察官倫理規範。
針對具體事由,鄭深元提出六點指控:第一,承辦檢察官明知京華城容積獎勵屬行政裁量範圍,卻曲解法令、捏造會議紀錄並隱匿有利證據,以誇大不實內容向法院聲請搜索票,致法院在資訊不完整情況下核發搜索票,形同以「騙票」方式進行濫權搜索。第二,偵辦期間多次出現未公開卷證與對話內容外流至特定媒體,甚至傳出媒體負責人持有偵查資料並私下接觸被約談人,質疑已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並疑有圖利特定媒體。第三,柯文哲在押期間,檢察官未依法事前送達傳票,即於清晨派法警提解至北檢,直到開庭前才交付傳票,使被告無法充分準備,違反刑事訴訟法關於傳喚程序之規定。第四,檢察官曾於他案期間以「視察」名義前往醫院,實際上卻進行訊問,事後並透過襄閱主任檢察官發布新聞稿稱屬合法視察,內容與實情不符,損及機關聲譽。第五,檢察官於訊問過程中,以暗示羈押、給予優惠承諾、情緒性言語或羞辱方式對待多名被告與證人,包括彭振聲、邵琇珮、黃景茂等人,且部分偵訊錄影出現空白時段,涉嫌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及倫理規範。第六,承辦檢察官在訊問黃景茂時,將其否認違法的陳述記載為「明知違法」,涉嫌偽造偵訊筆錄,不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也屬重大違失。
鄭深元說,檢察官雖隸屬法務部,卻同時具司法官身分,依法應恪守程序正義與倫理規範,本次提出評鑑請求,盼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審議後,決議移送司法院職務法庭進行懲戒,以維護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