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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清白】后豐案平反 王淇政.洪世緯 無罪|華視新聞雜誌

華視新聞

更新於 2025年06月03日06:07 • 發布於 2025年05月31日15:00 • 華視

一起冤錯案,究竟要歷經多久時間,才能還給無辜者,該有的清白人生呢?發生在2002年,陳姓女教師在后豐大橋墜橋身亡案,女教師當時的男友王淇政,以及王淇政的友人洪世緯,被指控殺人,遭判刑定讞入獄。但這起案件有著諸多疑點,當事人及家屬不斷喊冤,冤獄救援團體也不斷為兩人奔走。2018年,案件獲得再審機會,台中高分院再審、再更一審、再更二審,都判決兩人無罪。直到2025年,案件纏訟23年後,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兩位曾經判刑定讞入獄的當事人,王淇政、洪世緯,獲判無罪確定,終於成功翻案。華視新聞雜誌自2014年起,持續追蹤這起冤案;還我清白人生系列,首先帶您關心后豐案,20多年來當事人及家屬,歷經的身心煎熬。透過當年的影像紀錄,帶您回顧這段,等待平反的心路歷程。

新聞片段(2002)說:「安親班女老師就是從這裡墜橋身亡,男友王淇政被控殺人但他否認,為了申冤家屬找人模擬,懷疑女老師褲襠卡了泥灰,是因為談分手想不開,跨坐在鐵杆上,自己跳下去的,但有目擊證人出面指控,看到女老師是被王淇政和他的朋友,像這樣一起丟下橋的。」

2002年12月7日,台中后豐大橋發生陳姓女子墜橋命案,男友王淇政和洪世緯,被控共同殺人罪,三審定讞在2009年入獄服刑,但整起案件究竟是他殺或冤判,真相仍舊撲朔迷離。翻開案件卷宗,王淇政說當天案發前,他和洪世瑋正在夜市吃消夜,凌晨一點他接到女友電話,要他十分鐘內抵達后豐大橋,否則就從橋上跳下去。

王淇政媽媽林水妹(2014.8.18)說:「確實王淇政是很愛這個女孩子,去救這個女孩子,她就跟他強調十分鐘內要到,否則我死給你看,他在夜市很緊張。」朋友洪世緯載著王淇政,到后豐大橋赴約,抵達時看見陳姓女子坐在車內,為了方便兩人談話,於是洪世緯開車,去附近加油站幫輪胎打氣。再回到現場,看到王淇政焦急地往橋下看,說女友跳下去了,洪世緯打119叫救護車,王淇政從邊坡跳下河床救人,但女子仍然傷重死亡。

林水妹(2014.8.18)說:「他說媽快來啦,她跳大甲溪橋死了,媽媽快來啊,跳下去大甲溪橋。」警方第一時間製作筆錄,王淇政說原本他蹲在女友車門邊,安撫她情緒,擔心橋上危險,他問女友可不可以換個地方談,不料女友挪到副駕駛座,突然打開車門,並且跨坐上橋墩,從橋上摔落。王淇政姐姐王淑娟(2014.8.18)說:「看她爬上去,他要繞過車頭去拉她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他就是要拉她的,最後一隻手的時候就拉不到了。」

女方家屬懷疑,女兒遭到王淇政和洪世緯殺害,但檢警查無具體事證不起訴,家屬聲請再議。2005年換個檢察官,卻改以殺人罪起訴,對兩個家庭就像晴天霹靂。洪世緯媽媽林桂如(2014.8.18生前採訪畫面)說:「他(洪世緯)說我也不知道,就是我去打氣回來,就跌下去了,怎麼跌下去的他都不知道,他就不在現場,沒在現場,我也不曉得。」

林水妹(2014.8.18)說:「我兒子跪下,對他爸爸和我發誓說,媽媽我愛她都來不及,我怎麼可能害死她,我求著要救她呢。今天是她不知道怎樣心情差,叫我十分鐘要到,我若不到她要死給我看,那個女孩子自己開一台白色車子去的,不是我兒子載她去的。」

全案沒有任何物證,王淇政、洪世緯,也兩度通過了測謊,但案情會出現大逆轉,是因為某位關鍵證人的證詞,出現重大轉變。案發時,后豐橋下有七個民眾正在捕蝦,其中王姓男子他原先向警方陳述,案發時他從橋下往上看,看到男女吵架追逐,兩聲喊救命,接著看到黑影掉落橋下。相隔一年多後,他卻推翻原來說法,改口說他聽見女子提出分手,男子不肯,於是兩男一女拉扯追逐,女子大喊救命,但兩名男子,一人抓頭一人抓腳,還出言恐嚇,隨後將女子拋落橋下。

冤獄平反協會律師邱顯智(2014.8.18)說:「那個證人講的很誇張,什麼一個抓頭一個抓腳,然後把她越過去這個橋,然後抓頭的那個再放下來,然後變成鐘擺的方向。我們實際上有跟檢察官去做勘驗,我們有一個假人在那邊現場實驗,事實上是沒有任何一個人,有辦法這樣抓住。」

法庭上,法官採信了王姓證人,也讓王淇政和洪世緯,從無罪變成殺人重罪。三審定讞,王淇政被判15年,開車的洪世緯,被判12年6個月,這也讓王淇政一家人,深深愧對洪世緯的母親。

林水妹(2014.8.18)說:「今天不是為了我兒子。為了洪世緯,人家他們一家人都被我兒子連累,陷入這個困境你知道嗎。他剛剛娶妻生兩個兒子,一個滿月一個週歲,被抓去關,他媽媽又獨立賺錢養活家人,我跪著求他我說馬委員(監委),求你救洪世緯這個孩子,不要說我們王淇政啦,讓洪世緯的這件事趕快清白,我就很安慰了。馬委員才想說,為何不救自己兒子,對啦先救別人兒子,趕快還給洪世緯清白啦。」

王淇政、洪世緯,已經入監服刑七年,但全案至今,家屬和律師團都認為疑點重重。首先,兩人和陳姓女子,並無深仇大恨,犯案動機不足。邱顯智(2014.8.18)說:「洪世緯有什麼動機,幫助王淇政去把陳小姐殺了,又沒有深仇大恨完全沒有,殺人不是開玩笑的事情,更何況這些人都沒有前科。」

再說兩人如果犯案,為何沒有逃走,還打119救人。邱顯智(2014.8.18)說:「洪世緯打119報警,他是叫救護車,那這個所謂的殺人凶手王淇政,他當在直接就瘋狂一樣跳下去河床,把這個所謂的被害人抱起來。」林水妹(2014.8.18)說:「他(王淇政)的測謊都過,都通過了兩次都通過,她兒子通過我兒子也通過。」

按常理說被害人被抓應該抵抗,但她手腳沒有瘀痕,指甲也沒有驗出DNA。當年橋墩加欄杆高度120公分,法官認為女子無法跨越,但其實並非不可能。王淑娟(2014.8.18)說:「只要說我們真的有想要爬,這邊剛好有一個石柱,有一個支撐點,那只要雙手一抓人一蹬,其實不是很困難。那因為她有坐在石墩上面,所以她屁股上其實會有一些土灰,而且它是在她的胯下。」邱顯智(2014.8.18)說:「如果他把她抬過去的話,她應該她屁股這邊,會有一些土灰,結果她是胯下沾染了土灰。」

2012年,監委接受家屬陳情,展開調查,王姓證人的證詞,在科學驗證下,證據力越來越薄弱。根據氣象站資料,月亮在案發當晚八點多隱沒,法院判決書卻稱,「月亮亮度能見度相當清楚」,太過離譜。而監委凌晨一點到現場發現,證人如果站在橋下50公尺處,應該看不清也聽不見,王淇政姐姐的測試結果,完全相同。王淑娟(2014.8.18)說:「聲音隱約有聽到,可是不清楚。」

另外王姓證人曾說,受王淇政父親請託,才在第一時間隱瞞案情,但兩人何時見過面,時間卻錯誤百出。證人有沒有可能刻意說謊,監委質疑女方家屬委任的律師,因為司法黃牛案,2008年律師資格遭到除名,而當年他找王姓證人,做出第二次證詞更顯曖昧。

林水妹(2014.8.18)說:「大甲溪橋下,不是只有王先生一個人而已,憑良心講一大群人,抓蝦子都在捕蝦,很多人,為什麼大家都沒看見,只有王先生一個人看見。」

一起墜橋命案,兩個從無前科的年輕人,人生完全變調,兩任檢 察 總長曾提出非常上訴,均遭高院駁回。2012年,監委認定本案是冤獄,冤獄平反協會律師團,則為王淇政、洪世緯提出再審,但遭駁回。后豐命案這場意外風暴,奪走陳姓女子的生命,父母無法接受冤獄的說法。陳女父親(2012.8.16)說:「審理還有辯護,交叉辯護都有,證人也有到庭上去,已經開了好多年。」

但看看另外兩個家庭,年邁的母親卻也同樣流盡眼淚,痴痴地等待兒子回家。林桂如(2014.8.18生前採訪畫面)說:「讓我們做父母的,在鄰居面前可以抬起頭來,所以請法官律師團大家,我洪媽媽在這裡懇求諸位幫忙,幫幫我們。」

林水妹(2014.8.18)說:「關了那麼久,捨不得媽媽寄錢給他,他都說沒辦法賺錢給媽媽,如果寫信給我,我每次看信就哭得死去活來。」王淑娟(2014.8.18)說:「我不會放棄,因為我要的就是還給弟弟一個清白。如果今天弟弟他真的有做這件事情,我不會這麼做,他今天一再地保證他是絕對沒有傷害她,他是為了去救她,那我要為做對的人做對的事情,所以我不會放棄,我要請司法還他一個清白。」

華視新聞雜誌,在2014年採訪半年後,洪世緯的母親因病過世了,臨終的一刻,仍然牽掛著獄中的孩子。對受害者家屬來說,他們還在尋求遲來的真相,而對所有喊冤者,和他們的家人而言,他們也正期待,司法能給他們一個重新審判,證明清白的機會。

后豐案平反救援律師觀點。邱顯智說:「監察院調查報告,已經是這個案子案發的十年後。我們去申請再審,光是這個再審被駁掉,然後我們又抗告,最高法院又把它撤銷,再發回台中高分院,然後再審駁掉抗告發回。然後它有一個再審前的調查,看到那張傳票,我跟王淇政跟洪世緯,在監獄抱在一起,因為覺得太開心了。」

后豐案含冤23年,王淇政洪世緯無罪。邱顯智說:「光是這個再審來來回回五年,到最後最高法院的法官黃瑞華,我真的很感謝這個法官,直接在最高法院的判決裡面說,五年真的夠了啦,你這樣來來回回五年,所以他直接開啟再審,這恐怕是最高法院,直接開起再審的第一例。」

敲開再審大門,含冤23年終獲平反。邱顯智說:「從民國91年12月7日之後,王淇政的爸爸過世,洪世緯的媽媽過世,當然被害人的家屬也發生一些變化,我覺得這個真的是,因為證人的證詞。所以我覺得在這個案件,如果可以給大家的啟示,真的應該是比較側重科學性的證據,而不是人證。」

冤案誤判的省思,科學證據價值優先。邱顯智說:「洪世緯知道這個無罪判決之後,他就有說,總算(今年)這個母親節可以給他媽媽,告慰他媽媽的在天之靈,對王淇政來講,我覺得也是一個遲來的正義。」

還我清白人生,正義遲來含冤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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