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北市副議長葉林傳涉貪獲准出國考察 法界舉棄保潛逃案例示警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11月09日10:35 • 發布於 2025年11月09日10:14
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以率團赴澳洲、紐西蘭進行姊妹市交流及市政考察為由,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出境限制獲准。法官裁定期間責付議長戴錫欽及葉林傳辯護律師林俊儀監管,以確保按時返台。(資料照)

〔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因涉貪污罪、刑法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而遭檢方起訴,自8月以500萬元交保後,近期以赴澳紐考察為由,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出境管制獲准,議長戴錫欽及辯護律師則具出具聲明書、願擔受責負人。不過,法界認為,法院宣判前「棄保潛逃」的案例並不少見,例如前國民黨立委伍澤元、李慶華,以及前國民黨中常委王又曾、陳由豪等知名人士逃亡,認為檢方有權提起抗告。

律師黃帝穎指出,葉林傳已被檢方依圖利罪提起公訴,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徒刑的重罪。其次,葉林傳以率團赴澳洲、紐西蘭交流及市政考察為由,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獲北院裁准並責付北市議長戴錫欽及辯護律師監管,但責付在「刑事訴訟法」的法律效力很有限,若被告就此逃亡,議長能負起什麼法律責任?檢方有權提起抗告。

黃帝穎表示,政治人物涉重罪在法院宣判前「棄保潛逃」的案例並不少見,例如前國民黨立委伍澤元、李慶華,以及前國民黨中常委王又曾、陳由豪等知名人士逃亡,曾多次衝擊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因此,對於葉林傳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司法必須審慎評估其逃亡動機與風險。

律師趙文魁則強調,責付效力其實很低,受責付人所負之責任,與其說是在法律上,不如歸為道德方面。意即,被告萬一落跑,受責付人也不用負擔民、刑事責任,頂多受到社會輿論批評而已,也或許法院往後將不再同意該律師擔任其他被告的受責付人。

趙文魁續指,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6條規定,在准許停押時,法院可命被告交付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若適用此規定,葉林傳將完全無法出國。責付人戴錫欽及林俊儀律師或許可在葉林傳出境後代為保管護照,以降低潛在逃亡風險,但這並非法律明文要求。

趙文魁也說,法院裁定解除葉林傳的出境與出海限制,同時也解除科技設備監控,若人在國外,要持續以科技設備監控其行蹤,難度相對較高。至於監控是否僅限於旅館、飯店或會議場地範圍?理論上可能需要警察隨行,但在我國,除了保外就醫需警察戒護外,解除出境後並無類似戒護規定。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男子陳屍蝴蝶谷「遺體爛到認不出」!檢警逮到凶嫌 聲押禁見獲准

ETtoday新聞雲
02

槓上李遠!公視第8屆董監事審查卡關 8名審查委員集體請辭

民視新聞網
03

2國立大學生「自製火藥」炸爛教室被收押!學者推估爆炸威力:中等以上

三立新聞網
04

慟!台東婦今告別式…兒騎「遺物」車禍魂斷台11線 一家2喪事

三立新聞網
05

快訊/害173人中毒…恐賠逾5千萬!春捲老闆娘被約談急喊:願意賠

三立新聞網
06

台南知名網紅兒子爆酒駕!借正妹同事跑車「夜店嗨完逆向」 害扣牌2年竟反嗆:去告我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