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條款」三讀過關 地制法修法放寬直轄市府一律設置3席副市長
立法院今天(21日)三讀通過被稱為「李四川條款」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刪除人口門檻限制,明定縣市政府置副縣市長2人,「直轄市政府一律置副市長3人」;此外直轄市政府也可置副秘書長3人,由市長依法任免;從明年1月1日起實施。另外為落實性別平等理念,也更改婦女保障名額的規定: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選出名額在3人以上,應有「任一性別」當選名額1人;超過3人則每增加3人增1人。
本次《地制法》修法最受矚目的在於第55條修法,包括刪除直轄市人口超過250萬、才能增設第3名副市長的規定,改為只要是直轄市,一律設置3位副市長。根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台北市人口截至今年7月只剩245萬人,如果按照現行規定,現任副市長李四川一旦辭職、轉戰新北市長,台北市僅剩2名副市長、且不得增設。藍白今天針對被稱為「李四川條款」的第55條修法,利用人數優勢在立院闖關成功。
藍白兩黨在人數優勢下,表決通過由國民黨立院黨團、民眾黨立院黨團提出的再修正動議,刪除直轄市副市長人數、縣市副縣市長人數的人口門檻限制。三讀條文明定,直轄市副市長人數由現行2人增為3人,縣市副縣市長由現行1人增為2人,並訂出日出條款:從115年1月1日起施行。
三讀條文也明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依《公職選罷法》規定,停職期間不得發給薪給,在其依選罷法規定復職後、或在其任期屆滿後,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或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確定者,予以補發。(張柏仲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