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大生遭撞亡引公憤 網友籲「重罰、限制減刑」
一名21歲的高雄醫大學生在外送打工時,遭無照酒駕者闖紅燈撞死。死者父親身穿兒子生前實習白袍出庭控訴,「殺人償命在台灣司法根本得不到印證」,痛批酒駕致死最高僅判10年、且常因「犯後態度良好」而獲減刑,不符社會期待,檢察官也透露,酒駕前兩次多能以罰金替代刑期,累犯也常未真正入監,此案也成為國民法官制度下高度關注的焦點。面對酒駕悲劇一再重演,你認為該如何才能真正遏止?
目前 LINE TODAY 發起的「醫大生遭無照酒駕撞死,你認為如何才能有效遏止酒駕?」投票活動,截至12月11日上午8時已吸引超過2.3萬人參與。結果顯示,58.7%網友認為應「修法重罰:現行刑度太低,應修法加重罰則。」、24.4%網友覺得應「限制減刑:針對無照或累犯等惡性重大者,應排除減刑。」、7.3%認為「司法落實:現行法條足夠,應著重於嚴格適用量刑標準。」、5.2%表示要「預防教育:嚴刑峻法效果有限,應重源頭管理與教育。」目前投票仍在進行中。
面對這起酒駕致死案件,多數網友聚焦在罰則,有一派網友認為問題核心在現行法律過於寬鬆。他們強調必須從最低刑度著手:「加重的定義應該是把刑期罰則的最低罰則再加重、如果只是單純把最高罰則往上提也沒用,因為很有可能判出來的都是最低刑期&罰則。」也有人認為酒駕致死等同奪人性命,應比照殺人罪的最重處置,包括「酒駕視同殺人,應判輕則鞭刑,重則死刑」以及「酒駕肇事致死一律死刑並且立即執行,不得上訴,包準有效。」、「酒駕致人於死就是唯一死刑准沒錯!致人受傷,依造傷勢,從三年至二十年不等,愛酒駕就讓酒駕鬼一次痛」
另一派則主張透過強制性肉體刑罰嚇阻酒駕,包括「引進鞭刑,酒駕第一次就是5鞭。累積再加。」、「酒駕不是『不小心』,而是『故意選擇』酒駕。唯一支持加重罰則,而且是會痛的那種,不是罰錢被關的那種,因為錢多的人不怕罰錢,時間多的人不怕被關,但所有人都怕痛。」也有網友直言「實施鞭刑,絕對有效!」以及「應該效法新加坡實施鞭刑,對於初犯者酒精濃度超過0.5的,應屬故意行為者,及累犯酒駕者,均施以鞭刑,以示效尤!」、「只要酒駕就鞭刑絕對有效」。
對於酒駕累犯,網友也提供建議:「應該修法再加重刑罰,尤其是對累犯一定要照原來的刑度加倍處罰,如果無照駕駛如果造成嚴重傷亡,應該吊車沒收車輛,更應該吊照,最好是終身吊照,而不是只吊照一年或三年,造成傷亡嚴重的應該要終身吊照」、「酒駕,就抓進去關!第一次關6個月,第二次1年,第三次2年,以此累推!酒駕肇事(傷人/致死),最高無期徒刑!那些累犯根本不怕罰錢,關進去沒自由看那些酒駕慣犯怎麽喝!」網友也認為很多酒駕常都被輕判:「酒駕入刑法,但是基本上根本沒有人會被關,都是易科罰金了事,那怎麽可能會讓酒駕慣犯害怕?」整體留言呈現一面倒的憤怒與失望,認為酒駕若不真正付出代價,就永遠有人敢心存僥倖。
網友留言仍持續熱烈增加中,你/妳又是怎麼看?
本文由AI協作,經編輯審稿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