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分析》近兩年轉隊洋投 7人有6人沒甩228
〔記者徐正揚/新聞分析〕挖角他隊具實績洋投,儼然成為中職各隊補強洋將的主流,即便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有優先議約權,然而「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近兩年有6位洋投於隔年轉隊時,新球隊都能在撐過2月28日後快速公布合約,顯示各隊都很清楚如何打臉聯盟規章,再次凸顯「228條款」的不合時宜。
中職球員流動極為有限,根源在於規章與合約一面倒地保護球團,本土球員即便從春訓拖到新球季開打才談好新合約,起碼人在台灣不會受到太大影響,然而對洋將來說,形同自身權益受損。
在中職球員註冊截止期限,亦即「831大限」時獲得留用的洋將,儘管在年底合約到期後有意續留台灣,卻因「228條款」規定其他球隊不得接觸原球隊有意續約的洋將,而無法先投入市場試身價。像這類在新球季轉隊的「舊洋將」,還要面臨隔年3月10日前禁止參加他隊比賽或集訓的規章束縛,幾乎錯過完整春訓影響新球季備戰。
最近2年共有7位受到「228條款」規範的洋將轉隊,3月1日起才由新球隊宣布簽約多達6人,若非經紀人早已私下接觸球團達成共識,要能無縫接軌搞定合約只能說是神蹟。今年球季平均每場觀眾風光破萬人,是各隊完善聯盟制度的最佳時刻,廢除名存實亡的「228條款」,讓中職運作符合市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