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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廠長與同事吵架「被氣死」 法院認定算職災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南韓一名工廠廠長於2024年與同事爆發激烈爭執後不久,因腦出血身亡,家屬主張死因屬於職業災害,應給予相關的給付,所以發起了行政訴訟。法院近日認定,廠長死亡與工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屬於職業災害範疇。

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行政法院「行政第13庭」近日針對廠長A男家屬,對勞動福祉公團所提起的「撤銷遺屬給付及喪葬費不予給付處分」訴訟,判決原告勝訴。

廠長與同事爭執背景

A男擔任統籌生產業務的工廠廠長,2024年3月在完成客戶貨物運送後,與一名同事發生爭執,A男因同事未攜帶作業指示書而大為光火,而該名同事則對A男的工作方式表達不滿,雙方因此爆發激烈口角。

兩人隨後轉往休息室,仍針對同一問題持續爭論約10分鐘之後,A男突然表示疲憊並躺下休息,不久後便被發現已失去意識,送醫後被診斷為腦內出血,並於隔月死亡。

家屬主張死因屬職災 遭勞動福祉公團駁回

A男家屬主張其死亡屬於職業災害,因此申請遺屬給付及喪葬費,但遭韓國勞動福祉公團駁回。

公團認為,從死者職務及爭執內容來看,難以認定已達足以引發腦出血的急性壓力程度;此外,死者本身患有高血壓、高血脂等慢性疾病,且有飲酒與吸菸紀錄,因此判定屬於個人因素所致。家屬不服該決定,於去年6月提起行政訴訟。

家屬提出訴訟 法院宣判認定屬職災

法院則認為,A某在與同事激烈爭吵過程中承受的精神壓力,可能與原有身體因素共同作用,進而影響腦內出血的發生,因此撤銷公團的不予給付處分。合議庭指出,A某是在與同事發生激烈爭執後隨即倒下,認定其死亡與工作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院並表示,A某當時明顯處於異於平常的高度激動狀態,並非一般或暫時性的意見衝突,不能輕描淡寫地視為普通爭執。此外,法院也將A某過去並無腦血管疾病診斷或治療紀錄,列為認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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