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田胃散爆標示烏龍 41萬罐下架回收、食藥署開罰恐達200萬
許多人家中常備的胃藥「太田胃散」爆出標示瑕疵,食藥署昨公告,因太田胃散外盒日文標示出錯,已要求全面啟動回收作業,波及多達37個批號、約41萬罐。業者必須在9月18日前完成回收,並向主管機關提交改善報告。
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楊博文說明,7月下旬接獲民眾檢舉後,發現「太田胃散」外盒成分標示中,日文標示與中文對照內容不一致。經廠商進一步盤點,確認共有75公克、140公克及210公克三種規格、合計37個批次產品存在標示錯誤。由於標示與原核准資料不符,已違反《藥事法》第46條規定,依法可處3萬元至200萬元罰鍰。
楊博文指出,此次回收屬於「第二級召回」,依法須在兩個月內完成。食藥署已要求藥品許可證持有者「幼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最遲須於9月18日前完成回收,並提交調查報告及預防矯正措施。若未依規定執行,業者還可能依《藥事法》第91條被裁罰20萬元至500萬元。
此次回收品項涵蓋三種規格:其中 75克裝共有16批,批號包含22B、22J01、22J02、23B01、23B02、23C01至23C05、24B01至24B04,以及24I01、24I02;140克裝同樣有16批,批號為22C、22I01至22I03、23B01至23B08、24B01,以及24J01至24J03;210克裝則涉及5批,批號分別是22B、22I01、23C01、23C02及24C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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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田胃散」屬於指示藥品,常用來舒緩胃部不適與灼熱感,並可改善胃酸過多、食慾減退及消化不良等症狀。食藥署強調,目前市面上仍有標示正確、合規的批次在售,民眾若對手中產品存有疑慮,建議立即暫停使用,並攜帶藥品向藥師或醫師確認;若需要,也可由醫師評估後開立其他合適的替代藥品,以確保用藥安全。(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