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700元被判刑!工程師賣2門號當網軍 慘淪文化幣盜領幫兇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為了區區700元!北市1名28歲、從事工程相關行業的雷姓男子,將名下2張手機SIM卡以低價賣給自稱「網軍」的網友。孰料,這2支門號竟被詐騙集團拿去註冊文化部的「文化幣」APP,盜領無辜民眾的文化禮金。士林地院審結依幫助犯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雷男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去年3、4月間,擁有大學學歷的雷男在通訊軟體LINE上,結識一名帳號名為「Hope網…紅話題」、自稱「聯網語企業社」的網友。對方聲稱正在收購手機門號,用途是幫客戶在IG或Google地圖上「創建短影片、社群媒體管理及刷評論」等網路水軍操作。雷男聽信對方說詞,便以每支門號新台幣350元的低價,交出了2張剛申辦的遠傳電信SIM卡,一共賺進700元外快。
為了求心安,雷男在交出門號時,還煞有其事地與對方簽署合約,白紙黑字寫明「門號僅供合法用途」、「不得用於高風險行業」。他天真地以為握有這張「免責金牌」就能徹底撇清責任、安心數錢。
然而,詐騙集團得手門號後,根本不是去刷社群愛心,而是把歪腦筋動到政府發放的「文化幣」上。不法份子利用非法取得的江姓、劉姓2名被害人個資(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與健保卡號),再輸入雷男提供的門號接收簡訊驗證碼,成功騙過文化部系統並綁定APP,大搖大擺地盜領了2人各1,200元的文化禮金。被害人驚覺專屬福利遭人冒領,氣得立刻向警方報案。
法院審理時,雷男在庭上大呼冤枉,趕緊搬出當初簽訂的合約為自己辯護,強調對方曾保證「絕對不做違法的事」,自己真的以為只是單純幫網軍衝流量。
但法官對此說法並不買單,直言手機門號是非常私人的驗證工具,近年人頭門號詐騙新聞滿天飛,政府也多方宣導;雷男受過高等教育,具備相當的社會經驗,理應清楚將門號交給陌生人的極大風險。法官更指出,雷男一旦交出SIM卡,就完全無法控制對方會拿去做什麼犯罪勾當,那張私下簽署的合約,自然無法當作脫罪的擋箭牌。
合議庭審酌,雷男雖無前科,但犯後始終否認犯行、態度不佳,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2個「幫助犯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想像競合犯詐欺得利、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個月。
若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計算,雷男得掏出12萬元才能免去牢獄之災,且當初賺來的700元也遭宣告沒收,為了一點微薄佣金因小失大,實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