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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洗錢70億!第三方支付「台灣里」坑殺41銀行 雄檢起訴166人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19日08:59 • 發布於 03月19日08:49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第三方支付「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涉嫌虛設81家人頭公司洗錢70億,總計坑殺41家銀行;高雄地檢署從法務部調查局接獲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此案,並陸續將涉案嫌疑人到案說明。雄檢今(19)日指出,近日偵查偵結,依照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罪向涉案166人提起公訴,至於近1億元的犯罪所得,則全數查扣。

雄檢提到,日前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提報,第三方支付業者台灣里公司,涉及虛設人頭公司配合不法業者洗錢的情資,立即指派檢察官指揮地檢署檢察事務官及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高雄市調查處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共組專案小組,並於2025年6月起陸續持高雄地院核發搜索票執行搜 索,並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主嫌黃姓男子等7人均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其餘被告6人則以新台幣3至10萬元交保;另持法院核發之扣押裁定,扣押被告及該公司名下不動產、黃金及存款等 資產約新台幣 9,000 餘萬元以保全追徵。

第三方支付「台灣里」洗錢70億,雄檢起訴166人。(圖/民視新聞翻攝)

歷經檢方持續擴大清查後,總算在近日偵查終結,認定「台灣里」共計虛設 81 家人頭公司,並配合95個非法賭博網站業者洗錢33億元、自行經營刷卡換現金向我國銀行詐得14億元, 另故意規避洗錢防制法而處置22億元不明金錢,其洗錢金額共70億元,犯罪所得約 7 億元。

因此,檢方就台灣里公司內部人員與配合虛設人頭公司的負責人等共166人,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等罪提起 公訴,至於還在逃的簡姓主嫌則發布通緝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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