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推失能獨居長輩「成年監護」 協助財產管理、醫療決策
隨著高齡化社會來臨,失能獨居長輩的老年照護與經濟安全備受關注。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推動「成年監護」服務,擔任失能獨居長輩的合法監護人,透過生活照顧、醫療照顧與財產管理,保護長輩免於詐騙或傷害,陪伴他們安度晚年。
台灣已邁入超高齡社會,失依、失能、失智長者人數越來越多,難以獨立處理日常生活事務,更無法進行醫療決策或財務管理。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自2002年起以助老專業推動「成年監護-失依失能長者守護計畫」。
弘道台中服務處成年監護專責社工李學玫10日接受央廣訪問時指出,部分長者的家屬為心智障礙者或是遠親、長期入獄服刑,無力照顧失能長者,此時弘道基金會便會以法人名義擔任失依、失能長者的監護人或輔助人,經法院裁定生效後,派專職社工負責監護人職務,並編制護理、財務、法務等跨專業團隊,提供全方位的照顧服務,保障受監護人在身分、經濟、醫療、財產、法律等重要權益。
李學玫表示,失能獨居長者的成年監護服務主要涵蓋三大面向,除了協助長輩申請社福資源、定期訪視等生活照顧外,也會提供醫療照顧,為個案挑選合適的醫療單位、了解醫囑與醫療方式、簽署醫療同意書等,並會在病危時提供緊急醫療決策支援。
李學玫指出,財產管理也是一大服務重點,基金會擔任失能獨居長輩的法定監護人後,會先提報財產清冊給地方法院,盤點活存等資產,協助帳戶管理,避免遭到詐騙,也會協助處置不動產轉化為生活資金運用。她說:『(原音)比如說他的存款還有他目前手邊的資源確實是他的資金不夠了,所以要將不動產做處分的話,我們這邊還會再出具一個申請狀給地方法院,因為這件事情還需要由地方法院核准,我們才可以做後面的處理,所以也不是說我們監護人決定要處置就可以隨意的處置掉。那關於出售的價金的部分,我們這邊也會尋求不動產估價師的專業去預估這個房子它目前賣出多少的價金是合理的。』
弘道基金會強調,該會推動失依失能長者監護計畫已20多年,希望各界支持,保護失依失能獨居長者免於詐騙或傷害,讓所有受監護的長輩都能老有所終、尊嚴終老。
*監護宣告:當一個成年人因精神障礙、心智缺陷、失智症或其他原因,已經無法理解或處理自己的生活與法律事務時,由法院裁定,指定監護人代為做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輔助宣告:法院為保障心智或精神功能受限、但仍保有部分判斷能力的成年人所設立的法律制度。經法院裁定後,當事人在醫療、財產、法律等重大事項上,需要由「輔助人」協助或同意才能做決定,以避免權益受損;而在日常生活中,仍可自行表達與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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