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影音/護理師控醫美訓練要員工「半裸互拍」診所喊冤:可拒絕 檢不起訴
台中一名護理師指控,去年在醫美診所任職期間,診所以教育訓練為由,要求員工半裸拍攝隆胸術前照片,她事後提告性騷擾與未經同意拍攝性影像,但檢方認為難以認定屬於強迫行為,作出不起訴處分,診所則強調員工可拒絕,絕無施壓情事。
這名護理師表示,她能理解手術客人需要脫衣拍照,但不明白為何員工也要比照客人標準進行拍攝。她描述拍照過程中,還要將手舉高、往旁邊舉,並站上360度轉盤讓人拍攝全身,這讓她感到非常不舒服。
據了解,台中北屯區這間醫美診所去年4月以教育訓練為由,要求護理師兩兩一組練習拍攝隆胸術前照片,但只能穿著內褲並貼上胸貼。這名護理師坦言,當下感到非常無助,因為在工作上面對上司與主管的權威,地位不平等的狀況下所發布的命令,帶給她很大的壓力。
她透露,當時曾向同事表示不想半裸拍照,同事也認為有些奇怪,但主管到場關切後,她因擔心不合群而不敢提出異議。回家後越想越不舒服,便直接報警提告,事後也遭公司資遣。然而檢察官審酌診所療程包含美胸手術,加上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認為很難判定照片是否未經同意拍攝,也難以確認是否屬於強迫行為,因此作出不起訴處分。
律師李毓倫分析,員工雖然心裡不是很同意,但還是做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不像被強暴脅迫一樣被壓著、完全沒有辦法抗拒的空間,因此法院實務上仍認為員工有拒絕的可能性,所以很難認定主管也可以構成第319條之二的犯罪。但也提出假設職場發生要求脫衣,然後員工必須不得不配合的這個行為,有可能構成利用權勢的猥褻罪。
對此,當事醫美診所主管回應,診所已確保照片在兩位女護理師核對後永久刪除,若員工覺得無法被拍攝,絕對可以拒絕,也不會影響其工作權利。診所強調絕無強迫情事,開除員工是因為其他公司機密外洩,雙方目前仍有勞資糾紛,對於不實指控將採取法律措施。
對此衛生局表示此案屬於勞工局管轄範圍,勞工局則表示未接獲相關檢舉。律師也呼籲,若走上訴訟,當下有沒有堅決說不,與判定結果息息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