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洪孟楷推打詐施以鞭刑 林志潔分析「具體成效有限」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5年11月19日01:51 • 發布於 2025年11月19日01:41
林志潔指出,新加坡鞭刑只罰男性且有年齡限制,難道詐騙集團不會鑽漏洞避免鞭刑威嚇?她建議,與其引入鞭刑,不如做好管制人頭帳戶和sim卡、阻斷詐騙金流等措施。(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2日提台灣研議效仿新加坡使用鞭刑制度打詐,法務部次長徐錫洋當時表示,目前正內部研議可行性評估與研究。陽明交大法律學者林志潔18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新加坡鞭刑只罰男性且有年齡限制,難道詐騙集團不會鑽漏洞避免鞭刑威嚇?林志潔建議,與其引入鞭刑,不如做好管制人頭帳戶和sim卡、阻斷詐騙金流等措施。

林志潔提到,18日下午她參與刑法修正小組會議,討論提案是「台灣是否應引入新加坡鞭刑鞭打詐欺犯」,然而新加坡鞭刑只處罰年齡限制18歲到50歲的男性,事後還須幫受刑人治療,更重要的是,因為預防犯罪成效有限,新加坡每年執行鞭刑的人數都在下降。

林志潔認為,若台灣引進新加坡這種罰男不罰女,罰青年不罰長者的鞭刑,一來違反性別平等,二來耗費健保資源,三來和立法牴觸,因為刑法有凌虐人犯罪,台灣又簽有禁止酷刑的公約,於法完全不合,四來鞭刑做為刑罰的一種,即使引入,法官也可以選擇不用鞭刑,因此可能到頭來1年執行不到幾件,完全無法嚇阻犯罪。

林志潔也質疑:「更重要的是,詐騙集團也不是塑膠,難道不會雇用少年、女性或50歲以上的長者來加入犯罪集團,以避免鞭刑威嚇嗎?」

林志潔提到,依照她過去處理無數詐騙案件的經驗,她的建議是要好好管制人頭帳戶和sim卡、降低民眾擔任車手的誘因、阻斷詐騙金流、要求國際虛擬資產業者應受監理,上述這些措施都比引進鞭刑來得重要。

林志潔解釋,法務部確實有權修刑法,但是判決量刑非法務部或檢察機關能掌握,銀行開戶或金流出入,也非法務部或檢察機關能控制,電信業管理更不是法務部或檢察機關的權責。

林志潔直言:「只靠一味修法,要法務部在條文上加重刑罰,是最簡單也是最沒用的事,對反詐防詐其實成效甚微!建議立委們在做此類提案,可以先多了解新加坡鞭刑的執行和成效。」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南惡保母「打飛、重摔」虐6嬰 11月大男嬰腦萎縮...爸媽慟喊:孩子一生毀了

鏡報
02

烈焰噬工廠!火光瞬間染紅五股夜空 4廠房逾5600平方公尺全燒光

鏡報
03

快訊/上任後二度出訪!賴清德將出訪友邦史瓦帝尼

EBC 東森新聞
04

高雄車禍「19歲騎士掛車頂」! 路過醫師急救搶回一命

ETtoday新聞雲
05

彰警暖舉成超強國民外交!丹麥男騎「30萬神車」遭撞噴飛:台灣警察好棒

三立新聞網
06

彰化養生館被抄!正妹小姐抓龍筋90分爽賺2500 警破門驚見男客「剛發射完...」狼狽現場全曝光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