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再修《財劃法》 中央砍地方636億元須追回、未來補助不能低於前一年
立法院去年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卻因公式錯誤導致分配錯亂,導致離島縣市分配稅款不增反減。而立院今天(14日)下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版的《財劃法》修正案,明訂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且中央政府對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
立法院去年通過《財劃法》修正案,中央須再釋出3753億元給地方。不過,在野黨於今年總預算大砍2076億元,其中通案統刪至少940億元,行政院因此將今年原編列的2501億元地方一般性補助款,刪減636億元,後經朝野協商,才決議透過追加預算補回。
不過,明年度各縣市「計畫型補助款」也遭大幅縮減,從原本的2454億元縮減至僅308億元,包括提升道路品質、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文化生活圈建設、殯葬設施量能提升等多項計畫補助都遭到刪減,須由地方政府自籌財源,引發各縣市強烈反彈。國民黨團因此再度提案《財劃法》,防止中央大砍地方政府的計畫型補助款、一般性補助款。
而立院今天在藍白人數優勢下,三讀表決通過國民黨版《財劃法》修正案。內容明定,計畫型補助款補助比率不得低於過去10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中央政府給予各地方政府之一般性補助款項金額,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預算核列數;且中央政府114年度補助各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不得少於2024年8月30日核列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的金額。
對此,財政部次長阮清華表示,政院預計最快11月底前將政院版修正草案送交立院審議,從調劑地方財政盈虛角度,全面調整垂直與水平分配相關規定,且保障統籌分配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只增不減」。
阮清華強調,《財劃法》將影響到下一代,希望可以長治久安,以現行的版本來說不論是垂直、水平都有問題,行政院版本將以調劑地方財政盈虛的角度做設計,希望有機會能夠把《財劃法》修得更好。 (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