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放外來種亞洲輝椋鳥引議 新北動保處這樣說
首次上稿 11:02更新時間 13:10(新增動保處回應)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亞洲輝椋鳥」早年以寵物鳥身份進口,如今已是強勢外來種,威脅台灣原生鳥類生態。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表示,獲報新莊區一件亞洲輝椋鳥受困案,動保處救治後將其野放,此事引發鳥友議論。福爾摩沙野鳥保育協會黃蜀婷今(14)日向本報表示,此物種10年來成長約4400%,會捕食麻雀等幼鳥,應是要編列計畫經費移除的外來種,動保處卻發新聞稿表示將其野放,恐將誤導大眾,「這完全不對」。
動保處回應,此案既有標準作業流程,由具專業訓練人員評估後確認個體健康狀況良好,並具備自主覓食及野外生存能力,且考量該物種尚未列屬中央公告管制、移除或禁止野放對象,因此依法辦理野放;外來物種生態影響評估、族群管理原則及是否列入管理或移除名單,屬整體生態政策與科學評估範疇,須依中央統一辦理,動保處將持續依照相關規定執行,並於實務作業中兼顧動物福利、公共利益及生態保育原則,審慎處理各類通報案件,專業團體及民間意見也將作為後續政策與實務精進參考。
「這種鳥,即便是鳥會都不救,就算鳥在手裡也不野放。」黃蜀婷表示,亞洲輝椋鳥、白尾八哥、家八哥等都是外來種,意即這些物種不應該出現在台灣本土,有民眾提到住家附近有很多亞洲輝椋鳥,一現身後麻雀馬上跑光,原因是亞洲輝椋鳥會把綠繡眼、麻雀、白頭翁等幼鳥拖出來吃掉,「牠們是很強勢的外來種」,且據統計,10年來亞洲輝椋鳥已經成長4400多%,成長幅度駭人。
黃蜀婷說,在有限救傷資源下,鳥會會選擇把資源留給該救的鳥,如有拾獲亞洲輝椋鳥,應以適當方式移除,如安樂死、不救援等,或拾獲民眾有飼養意願,應將其籠養,避免野放在外。
黃蜀婷質疑,亞洲輝椋鳥應是編列計畫經費移除的外來種,國家目前卻束手無策,但身為動保處應有保育專業常識,「這種鳥是絕對、絕對不能野放的」,遺憾看到動保處發布野放新聞,恐有誤導之虞,鳥友對此都感到詫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