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攜手補助4億元 公幼餐費每天基準95元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中央與地方攜手,114學年挹注約新臺幣4億元經費,補助公立幼兒園餐點費,一般地區幼生每天以95元為基準,偏遠地區則是105元,並授權各縣市依生活成本和食材採購條件調整,確保幼兒獲得穩定的飲食照顧。
教育部今(6)日表示,為反映物價及食材採購成本,中央與地方攜手,113學年起調升公立幼兒園餐點費,確保幼兒營養均衡與高品質餐食。114學年繼續投入約新臺幣4億元,其中教育部補助3.5億元,和113學年相仿。
教育部指出,有了食材,也要有人烹調,教育部持續補助縣市政府配置公立幼兒園廚工人力,由專責人員製作餐點;114學年度共補助1702人、經費2.55億元。
依據「幼兒園餐點食物內容及營養基準」,2到3歲幼兒每天營養建議量為550大卡,4到6歲為700大卡,須選用國內在地生鮮食材,不提供含糖、含咖啡因飲料,點心應避免高油、高糖、高鹽食品,烹飪方式以少油為主,且須充分加熱,避免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