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從威瑪的幽靈看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

上報

更新於 2025年12月22日02:07 • 發布於 2025年12月21日22:00 • 張智宏
台灣的憲政主義若要走出黃昏,唯有政治部門回歸理性,停止這種毀滅性的焦土戰爭。(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讀罷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吾人不禁要為台灣當前的憲政亂象,發出一聲沉重的歷史浩嘆。這份判決,表面上處理的是《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的合憲性爭議,但其深層的肌理,卻是直指台灣民主政治早已陷入的「形式主義病灶」與「多數暴力的迷思」。

歷史總是以一種弔詭的方式重演。回望一九三三年的德國,納粹並非通過武裝革命奪權,而是透過《授權法》(Enabling Act),利用完全合法的國會程序,合乎邏輯地埋葬了威瑪憲法。當代的政治學者卡爾·史密特(Carl Schmitt)曾深刻指出「合法性」(Legality)與「正當性」(Legitimacy)的斷裂危機;當立法者僅僅依循形式上的多數決,卻試圖摧毀憲政秩序的實質根基時,這便是最危險的「合法的篡奪」。

立法院去年修的憲訴法,試圖將大法官判決門檻鎖死在僵硬的十人與九人,惡意利用大法官現有缺額的客觀事實。這種修法在技術上看似僅是調整規則,但在本質上,卻是一種「憲政功能的癱瘓術」。立法權仗恃著民意機關的外衣,以「修法」之名,行「毀憲」之實。此舉恰恰應驗了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百年前的憂慮:民主體制最大的威脅,往往來自於「多數的暴政」,特別是當這種暴政披上了法律的外衣,其侵蝕力遠甚於顯而易見的獨裁。

面對此等憲政危機,大法官宣告該法違憲,不僅不是所謂的「司法擴權」,反而是憲法秩序面臨崩解邊緣時的自我救贖。我們必須重申漢米爾頓(Alexander Hamilton)在《聯邦論》第七十八篇中的經典論述:行政握有社會之「劍」,立法掌握「錢袋」,司法則「對劍與錢袋皆無影響」,「既無 force 亦無 will,僅有 judgment」。此一經典命題的要害,在於以權能結構說明司法的本質限制:司法不具主動資源動員與強制執行能力,其正當性不在於意志支配,而在於受案件觸發、以理由與文本約束的違憲否決。故將憲法審查本身稱為「司法獨大」屬概念錯置;真正危險的,反而是政治部門以程序或門檻設計使司法無從裁判,將「能否行使 judgment」轉化為他機關可操控的條件,進而抽空憲政制衡的最低功能。

本案中,大法官所扮演的角色,正是法理學大師凱爾森(Hans Kelsen)筆下的「消極立法者」(Negative Legislator)。當立法程序出現了「只決未議」這種荒謬現象——即缺乏實質討論、協商冷凍期被架空、審議精神蕩然無存——這已觸犯了德國法哲學家拉德布魯赫(Gustav Radbruch)著名的「拉德布魯赫公式」:當實證法律與正義的矛盾達到如此不能容忍的程度,以至於法律實際上變成了「非法的法律」(Statutory Lawlessness),它便失去了效力。大法官介入宣告立法程序違憲,正是在告訴傲慢的政治部門:沒有經過實質理性的程序,就沒有民主的正當性。

再者,關於大法官人數計算的爭議,更顯現出我們政治文化的庸俗與反智。針對現有八位大法官扣除三位迴避者後的算術問題,判決指出若不將迴避者排除於分母之外,將導致「拒絕審判」的荒謬結果。這在法理上,是為了維持法治國運作的「必要之惡」與「最小偏離」。然而,部分政客卻試圖將其與立法院的政治算計混為一談,這是一種邏輯上的錯亂。司法機關是為了「救亡圖存」而不得不調整計算方式,以避免正義真空;而立法機關的修法,卻是為了「製造真空」而操弄數字。兩者動機南轅北轍,豈可同日而語?

歸根究底,114年憲判字第一號判決是對台灣日益墮落的政黨政治的一記當頭棒喝。它揭示了一個殘酷的事實:我們的立法權早已忘卻了自我節制的憲政倫理,企圖透過技術性的規則修訂,讓自己置身於不受憲法檢驗的「絕對權力」高地。

台灣的憲政主義若要走出黃昏,唯有政治部門回歸理性,停止這種毀滅性的焦土戰爭。否則,我們引以為傲的民主,終將如威瑪共和一般,在無止境的權力惡鬥與形式主義的操弄中,走向虛無與崩壞。

※作者為大學教師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南女高生放學險遭擄 警傍晚持拘票逮嫌

台視
02

獨家/林秉樞獄中慘況曝!躺血漬排泄物堆險死 監院重拳糾正矯正署:戒護醫療「螺絲掉滿地」

鏡報
03

出國誤停鄰居車位18天!女挨罰27.5萬…台中豪宅社區「天價罰款」惹議

三立新聞網
04

2分鐘畫面…咬定4歲女童「指甲刮牆作畫」!漢堡店索賠6千3:公開姓名

三立新聞網
05

白沙屯媽祖進香突倒地!義消冠軍接力救回 51歲男撐8天仍不治

三立新聞網
06

涉性侵猥褻6女!NONO二審判決出爐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