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色男見美女停車場彎腰 「DNA弄她臉上」下場慘了!
嘉義一名男子今年3月間在老人會館旁停車場,見一名女子在車輛後座旁彎腰整理物品,竟色慾薰心,將她推入後座並壓制,意圖性侵。女子奮力反抗、尖叫求救,過程中更咬傷男子手指,最終趁隙逃脫。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刑法》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可上訴。
男子當時突然出手,將女子上半身推進車內並用身體壓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男子當時突然出手,將女子上半身推進車內並用身體壓住,下體多次頂住女子臀部,拉扯衣物、舔舐耳朵,並伸手觸摸胸部,過程中還恐嚇「妳給我惦惦(臺語)」、「妳給我爬上去」、「妳給我安靜下來」、「不然我讓妳死喔」等語,逼迫她就範。
女子一邊呼救,一邊用雙腿抵住車門防止被完全推進,並咬傷男子手指,才得以脫身。事發過程被停車場監視器及行車紀錄器拍下,畫面清楚顯示男子靠近、女子尖叫、裙子被掀至腰部等情況,鑑識結果亦在女子臉頰檢出與男子相符的DNA。
鑑識結果亦在女子臉頰檢出與男子相符的DNA。(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子事後否認性侵意圖,聲稱只是想「解釋誤會」,但法院認為其行為與言語均顯示具性交犯意,且在女子強烈反抗下仍持續施暴,屬性侵未遂。
法院對此案判決出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審酌,男子與被害人素不相識,卻於光天化日、公眾場所公然侵犯性自主權,造成被害人嚴重心理創傷,且犯後否認犯行、毫無悔意,並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因此判刑4年2月,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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