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行事惹禍…5項採購涉嫌不實核銷 苗栗縣國小前總務主任貪汙起訴
苗栗縣一所國小何姓前總務主任於總務主任任內的111學年度辦理5筆採購,便宜行事涉嫌不實核銷,苗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偵辦,依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全案苗栗地方法院審理中。
起訴書指出,何姓前主任2022年8月辦理22萬多元隔間復舊暨訂製櫃施作工程案,先後因流標、廢標而無法決標,為趕於開學前完工,未公開招標下,逕洽廠商施工,在結算驗收證明書上登載不實驗收日期等事項,使廠商獲得2萬7410元之不法利益。
2022年自然教室鐵櫃4座採購案,並未實際向廠商購買,開立不實內容發票核銷2萬4000元;2022年校舍補強工程安置計畫,購買紙箱、封箱膠帶案,不實收據核銷5850元;2022年間暑假期間辦理運動團隊活動餐費,為核銷購買水餃款項,不實收據撥款5890元;2022學年度跑道落成暨校慶運動會購買發令槍、發令彈,不實收據撥款4000元。
起訴書指出,何姓前主任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行使偽造公文書等罪嫌,5項採購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法官分論併罰,偵查中自白犯行,也未取得犯罪所得,請依貪汙治罪條例規定,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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